? 近日,市民郭先生打來熱線電話反映9月初在開發區海上嘉年華項目交納了1萬元團購費,置業顧問介紹說開盤時可以享受房價八折的優惠 ,但是項目一直未開盤,郭先生申請返還1萬元團購費,但是一個多月過去了,遲遲未收到退款。郭先生表示質疑,沒有開盤就可以提前收取團購費嗎?對此,黃島區不動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未開盤不允許進行預定性收費,樓盤提前收取團購費用是違規的。
市民:交錢倆月沒開盤,遲遲不退錢 9月初,郭先生看到海上嘉年華項目推出優惠活動,咨詢售樓處得知現場交納1萬元團購費用就可以在樓盤開盤后享受房價八折的優惠。郭先生覺得非常心動,優惠后的房價僅有8000元每平米,精裝修,并且自己有購房的計劃,覺得非常合適 ,不久就交納了1萬元的團購費。“當時我是在售樓處POS機刷卡交費的,但是給我的收據卻不是開發商的戶頭,心里疑慮但是覺得應該不會騙人就沒仔細追究,并且當時置業顧問反映會在9月15日左右開盤,但是現在樓盤遲遲未開,自己想退款,可錢也遲遲不退。”
“因為當時置業顧問說中秋節前后會開盤,時間間隔不是很長,所以才交納了團購費,10月底自己也有事出國,回來看到樓盤還未開盤,所以就想把團購費給退了,但是現在這個費用一直不給退。”郭先生告訴記者,如果樓盤在開盤后,自己沒看好或者有其他原因不想購房了完全可以申請退款。“咨詢了幾次都是在走流程,10月底自己又咨詢海上嘉年華的工作人員說現在流程走完了,需要去申請退款。”
海上嘉年華:樓盤的退款流程已走完 郭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本身就是學習財務的,不久前咨詢過置業顧問,是否將這些團購費用于樓盤資金流動,被置業顧問拒絕了。記者了解到,海上嘉年華的置業顧問將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微信發送給了郭先生,讓郭先生自行聯系這位工作人員商談退款的事情。
“電話打過去竟然不是樓盤財務,而是第三方公司,再去咨詢置業顧問,說是現在樓盤的流程已經走完了,但是團購活動是和第三方公司合作的,需要和第三方商談退款事宜,還得走第三方公司的流程。自己購買的時候并沒有被告知團購活動是與第三方公司合作進行的。”郭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交錢的時候沒太仔細問收據戶頭的事情,但是現在卻冒出來團購活動是和中介一起合作的,覺得有點上當受騙。
11月14日,記者電話聯系海上嘉年華。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已經把樓盤方面的退款流程走完,一般一個星期內就給退款。
第三方公司:30個工作日內一定給退 郭先生告訴記者,自己也曾撥打置業顧問給的電話,但是必須將收據交給公司才能給退款,這讓郭先生覺得很沒有保障。
第三方公司的負責人則表示,確實現在在處理郭先生的退費事宜,公司的規定是最晚30個工作日內一定將團購費用退給郭先生。郭先生確實需要將收據交給公司,但是會與郭先生簽訂退款協議,收據雖然交由公司,但是郭先生手里有退款協議作為保障。工作人員也表示會盡快聯系郭先生商議退款,準備好材料后即可簽協議退還團購費用。
未開盤就收錢是否違規?記者了解到,海上嘉年華未開盤之前,開始收取1萬元的團購費,那這種做法符合相關規定嗎?記者電話采訪海上嘉年華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只是員工,其他的并不了解,對于不開盤的原因,工作人員以不方便回答掛斷了記者電話。
黃島區不動產交易中心:樓盤未開盤提前收取團購費,涉嫌違規 14日下午,記者電話咨詢黃島區不動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樓盤取得預售許可證會在樓盤進行張貼,在不動產交易中心也是有源可查的,在未開盤之前不允許進行收費,像郭先生這種情況,海上嘉年華未開盤提前很長時間收取團購費用,涉嫌違規。
根據規定,樓盤拿到預售許可證后,須在10日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一次性對外銷售,不得分批、分次銷售。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不得預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電商平臺、機構,以認籌、預訂、吸納會員、購買基金或理財產品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購房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城市信報記者 王川 實習生 胡寶迪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