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業主共享小區經營性收入并非別人家小區的特有福利,而是每位業主的法定權利,是人人都應該習慣的法律常識。無論是小區物業還是業委會,對于這筆錢的管理,都要最大程度地保證業主的知情權和切身利益。 近日,有媒體從杭州市下城區星都嘉苑小區業委會獲悉,上個月底,該業委會發布經全體委員投票通過的公告,決定將截至今年8月底前小區結余的99萬元經營性收入,按每戶業主每平方米補貼14.5元計,全部分發給全體業主。而去年,蘇州一小區物業也曾成功給業主發放了126萬元的物業補貼。小區經營性收入到底是什么?業主們真的能從物業那里見到回頭錢嗎?一時間,圍觀的公眾展開了熱議。
雖然杭州星都嘉苑小區業委會的決定,被社區居委會以“該決議未召開全體業主大會討論、且本屆業委會已于8月28日到期,不再享有業委會職權”為由叫停,但是就決定本身來講,其實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按照《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營性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或者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物業管理的其他需要。而《物權法》第70條也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也就是說,業主共享小區經營性收入并非別人家小區的特有福利,而是每位業主的法定權利。
電梯間廣告費、活動場地費、外來車輛停車費……以杭州的星都嘉苑小區為例,一年收入約130萬元左右。但是很顯然,對于大多數小區的業主而言,這么一大筆收入并沒有進入自己的腰包。面對質疑,物業公司也顯得很無奈,“很多人覺得這些錢都進了我們物業的腰包,甚至有的人直接說歸了經理,可是實際上物業是把錢都貼補進了日常的維護中。”問題在于,業主們看不到公開透明的賬目,自然也就不會相信物業的“委屈”。
目前,有的小區物業為了保證工作的透明,選擇把經營性收入全部歸由業委會負責。無論這筆錢由誰管理,最關鍵的一點在于,要有一本隨時能公開的明白賬,并且安排專人來負責,實現物業、業委會、業主三方共同監管。這不僅是對業主負責,也是保證物業工作能夠順利開展。
總而言之,小區經營性收入不該是物業的專屬。對于這筆錢,廣大業主不僅應該知曉,而且應該明白具體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剩余多少。而這也是我們圍觀“物業給業主發錢”的價值所在。小區經營性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并將結余資金返還給業主,這是人人都應該習慣的法律常識。今后,無論是小區物業還是業委會,對于這筆錢的管理都要與業主充分協商,做到賬目公開,最大程度保證業主的知情權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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