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不斷優化青島市經濟發展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財政局近期對2015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進行了重新修訂,編制了2016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目錄清單》),現予以公開發布。
記者從青島市物價局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不斷優化青島市經濟發展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以及青島關于“配套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和政務服務清單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部署,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財政局近期對2015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進行了重新修訂,編制了2016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新的《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2016版)由兩大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及23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46項收費(含11項政府性基金),收費項目與2015版總數持平,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并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房屋轉讓手續費由經營服務性收費轉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第二部分為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涉及30個執收機構、35項收費。與2015版相比,行業減少5個、項目總量減少7項。
修訂《目錄清單》的過程,實質上是梳理和貫徹落實國家收費政策的過程,也是深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的過程。工作中,物價、財政部門重點把握了以下三個原則:
一是貫徹國家(省)收費政策不打折扣,確保精準落地。對一年來國家、省陸續取消、調整、減免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全部通過《目錄清單》反映出來;對國家給予企業(含小微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一律在《目錄清單》中標注清楚。
二是執行“放開”規定不留后手,做到“應放皆放”。緊緊圍繞簡政放權和“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放”的力度 ,對國家、省一年來明文規定放開(取消)、不再實行政府管價的14項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堅決從《目錄清單》中剔除。
三是對接國家(省)“目錄清單”不搞特殊,做到銜接有序。去年下半年以來,為全面落實國家目錄清單管理的制度規定,國家發改委、省物價局陸續公布了《中央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山東省省級定價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以及涉及進出口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這在國家和省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歷史上尚屬首次。對此,青島市從“規范化”入手,通過新增7項經營服務性收費,實現了與國家、省相關目錄的無縫鏈接。
新版《青島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將在《青島市政務網》(網址:http://www.qingdao.gov.cn)、《青島市物價局信息網》(網址:http://wjj.qingdao.gov.cn)上同時發布。各部門、各單位、各有關企業或個人如對《目錄清單》有異議的或需對相關收費政策進行咨詢的,請拔打咨詢電話:85911403;如發現有違反涉企政策規定需要投訴舉報的,請拔打舉報電話:12358。
城市信報記者 丁一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