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記者了解到,該條例是省內首部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要求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遇人行道上有行人應當停車,鼓勵對文明行為進行表彰獎勵,信用良好可優先享受服務,對一些不文明行為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
人行橫道遇行人應停車讓行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該條例是省內首部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按照條例的要求,公民應當自覺遵守市民文明公約、村規民約、業主公約、學生守則及其他有關行為規范,尊重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應當自覺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對社會影響較為惡劣的不文明行為,在本次條例表決前被充分考慮納入,行經人行橫道遇人禮讓便是之一。按照要求,駕駛車輛應當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按照道路通行規定使用燈光、喇叭;遇到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待,不得進入路口;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在規定地點停放車輛。不向車外拋撒物品。同時,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
鼓勵招聘優先錄用文明市民
條例推出促進和保障措施,市、區(市)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健全文明行為表彰獎勵制度,并對生活有困難的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給予幫扶。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榮譽稱號,或者文明行為按照規定受到表彰的,記入個人檔案或者個人信用記錄,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但受表彰人員自愿放棄的除外。島城鼓勵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評價和時間儲蓄制度。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有困難時可以申請優先獲得志愿服務。
鼓勵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鼓勵各單位開展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文明行業、文明服務品牌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對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信用良好可優先享受服務
對社會反響強烈、群眾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為,有關部門應當重點監管,加大宣傳曝光力度。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不文明行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有關社會組織等可以發表聲明予以譴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的不文明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接到舉報、投訴的部門應當及時審核處理。
條例要求加強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推進信用信息的公開和共享。行政機關和相關單位在履行法定職責時,對信用狀況良好的公民、組織依法采取優先辦理、簡化程序、重點扶持等激勵措施;對信用狀況不良的,應當加強日常監督,依法實施約束懲戒措施。據介紹,信用狀況不良的人或會在貸款等多方面受限。
見義勇為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條例要求文明上網,不通過發帖、評論等方式攻擊、謾罵他人,不利用網絡發布傳播虛假信息、低俗淫穢信息和損害他人合法權利的信息,自覺維護網絡安全和網絡秩序。同時要求旅游觀光時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文物古跡,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旅行社、導游、領隊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
青島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鼓勵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當他人出現傷病或者處于其他生命健康危險時,在能力范圍內予以救助。對見義勇為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和保障。鼓勵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人體器官,尊重和保護捐獻人的捐獻意愿、捐獻行為和人格尊嚴。鼓勵單位和個人主動開展扶貧、助殘、救孤、濟困、賑災捐贈以及助老、助學、助醫等慈善公益活動。捐贈財產用于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對從事慈善公益活動成績突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不履行處罰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
對于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通行或者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停車的;行經人行橫道不按照規定減速或者停車讓行的;行人不聽從交警、輔警及公共文明引導員勸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上的;損毀公共綠地,或者占用公共綠地耕種、停車等的;車輛或者其他物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利用互聯網發布、傳播虛假信息、低俗淫穢信息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利信息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條例也有相應規范。
據介紹,以上行為由相關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除依法實施強制執行外,作出處罰決定的執法部門應當將處罰決定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該條例從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記者 劉金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