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李曉哲
幾易其稿,作為全國第四個城市出臺的文明條例,《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11月2日終于通過市人大常委會表決,并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在此前基礎上做了較大調整,更注重可執行性和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經過人行橫道應當減速,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禮讓等。
人行橫道前車輛要禮讓行人 該條例對于市民應當尊姓的文明行為基本規范做了詳細的說明,“公民應當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市民文明公約、村規民約、業主公約、學生守則及其他有關行為規范,尊重公序良俗。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組織制定市民文明公約時,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市民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八大行為是市民在公共場所應當自覺遵守的,包括(一)衣著整潔,使用禮貌用語,不大聲喧嘩,不爭吵謾罵;(二)等候服務時依次排隊,使用電梯時先下后上,乘坐自動扶梯時靠右側站立,上下樓梯時靠右側行走;(三)進行露天表演以及其他文體娛樂活動時,合理使用場地、設施和音響器材,不影響他人的生活、學習和工作;(四)減少吸煙行為,不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五)不隨地便溺、吐痰,不亂扔雜物,不隨意焚燒拋灑喪葬祭奠物品,不亂涂亂畫亂貼,不損壞公共設施、花草樹木;(六)攜犬出戶采取必要的安全和衛生措施,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不影響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七)不在禁止區域擺攤設點、露天燒烤;(八)法律法規和文明公約確定的其他文明行為基本規范。
跟此前的修改相比,此次表決通過的該條例中對于乘車和駕駛給予了重點關注。該條例規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當遵守乘坐規則,先下后上,主動為老幼病殘孕和攜帶嬰幼兒的乘客讓座,自覺維護乘坐秩序。駕駛車輛應當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按照道路通行規定使用燈光、喇叭;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經過人行橫道應當減速,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禮讓。行人也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橫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
大力推進文明上網、就醫、旅行 該條例還要求市民要節約水、電、燃油、天然氣等資源,鼓勵使用節能、節水、廢棄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產品;合理消費,倡導文明用餐、適量點餐。餐飲服務單位應當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提示;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珍稀、瀕危的野生動植物,自覺參加植樹造林、護林防火、養綠護綠等活動。踐行低碳、綠色生活方式,主動減少日常生活廢棄物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按照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投放。
此前廣泛關注的文明上網、文明就醫、文明旅游在該條例里也是一個重點。其中要求市民文明上網,不通過發帖、評論等方式攻擊、謾罵他人,不利用網絡發布、傳播虛假信息、低俗淫穢信息和損害他人合法權利的信息,自覺維護網絡安全和網絡秩序;文明就醫,尊重醫務人員,維護正常醫療秩序,通過合法途徑、方式和程序處理醫療糾紛;旅游觀光時應當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文物古跡,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旅行社、導游、領隊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
市民要誠實守信,自覺履行約定和法定義務。支持和引導企業主動發布綜合信用承諾或者產品服務質量等專項承諾。銀行、郵政、通信、醫院、公共交通等窗口服務行業應當制定優質服務標準。
建立志愿服務時間儲蓄機制 關懷、尊重軍人及其家屬,自覺遵守、執行軍人及其家屬優待規定也被納入其中,市民要增強國防意識,保護軍事設施。
鄰里之間要團結互助,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愛護和合理使用公共空間、設施設備,積極參與樓院、社區的綠化、美化活動。
家庭成員之間也要互相扶持,敬老愛幼。父母或者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應當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守文明行為規范。關愛空巢老人、留守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未成年子女。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監護的督促指導。
多項文明行為以鼓勵的形式在本條例中明確。其中本市鼓勵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當他人出現傷病或者處于其他生命健康危險時,在能力范圍內予以救助。鼓勵見義勇為。對見義勇為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和保障。
還鼓勵自愿捐獻造血干細胞、人體器官(組織)。尊重和保護捐獻人的捐獻意愿、捐獻行為和人格尊嚴。鼓勵無償獻血。無償獻血者本人及其親屬在血液使用方面依法獲得優先、優惠待遇。
鼓勵單位和個人主動開展扶貧、助殘、救孤、濟困、賑災捐贈以及助老、助學、助醫、等慈善公益活動。捐贈財產用于慈善活動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對從事慈善公益活動成績突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鼓勵和支持志愿服務活動,推動建立各類志愿服務組織,拓寬志愿服務領域。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評價和時間儲蓄制度。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有困難時可以申請優先獲得志愿服務。
十項行為拒絕處罰將進誠信黑名單 而對于違反文明行為嚴重的將得到懲罰。有十項行為之一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除依法實施強制執行外,作出處罰決定的執法部門應當將處罰決定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包括(一)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通行或者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停車的;(二)行經人行橫道不按照規定減速或者停車讓行的;(三)行人不聽從交警、輔警及公共文明引導員的勸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四)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五)亂貼亂涂小廣告,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的;(六)損毀公共綠地,或者占用公共綠地耕種、停車等的;(七)車輛或者其他物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的;(八)利用互聯網發布、傳播虛假信息、低俗淫穢信息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利信息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九)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投訴人、檢舉控告人的;(十)其他嚴重違反文明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后果及惡劣社會影響,依法應當處罰的。
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確履行職責行為的,由相應主管機關按照規定給予處理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據悉,該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市發改委等部門正在搭建之中。
不文明行為,任何人有權檢舉 該條例也規定,市、區市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健全文明行為表彰制度,并對生活有困難的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給予幫助。對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榮譽稱號,或者文明行為按照規定收到表彰的,記入個人檔案或者個人信用記錄,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但受表彰人員自愿放棄的除外。鼓勵單位在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
對于社會反響強烈、群眾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為,有關部門應當重點監管,加大宣傳曝光力度。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文明行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有關社會組織等可以發表聲明予以譴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的不文明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接到舉報、投訴的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文明行為促進法定職責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