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劉家冕 通訊員 徐全勝
近年來,青西新區人口快速膨脹,學校數量急需擴張,公辦學校大班額現象突出。日前,新區出臺了《關于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領域扶持民辦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民間資本引進優質教育資源,作為新區解決大班額的有益補充。《意見》將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
現有各類民辦學校134所 目前,青島西海岸新區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34所,其中高等學歷教育學校3所,民辦中小學6所,中等職業學校12所,國際學校1所,非學歷教育學校112所。黃島區教體局民管辦負責人介紹,“新區民辦學校占青島市內三區以外民辦學校總數的一半,優質民辦學校資源在新區發展具有一定基礎,并呈現出辦學模式多樣、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層次齊全的態勢,需要政府有明確意見、政策對現有民辦學校的發展進行引導、規范和提升。”近年來,新區人口不斷增長,一大批優質民辦教育機構也涌進新區,投資教育的意愿和優質教育資源集聚的態勢正在形成。
鼓勵民間資本多渠道進入 根據《意見》,新區將鼓勵民間資本采取獨立舉辦、合資舉辦、合作舉辦、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混合所有制等多種形式,以及參股出資、跟進投資、直接投資等多種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教育項目。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實行“五獨立”。探索通過土地、校舍等要素低租金或者零租金等方式,通過民營機制辦學,建設高端學校。
該負責人介紹,“《意見》鼓勵民間資本多渠道進入教育領域,包括舉辦以學歷教育學校為主的各具特色的民辦院校等教育機構;以入股等形式參與對現有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院校進行股份制改造等;以實物投放、參股等形式,參與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校區建設、教育信息化建設、課程開發等教育服務;托管薄弱公辦學校以及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民校教師待遇等同公辦 《意見》還在教師待遇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課題申報、評先評優、國際交流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機會。將民辦學校教師納入教師培訓計劃,且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系列、同機會、同要求、同待遇,培訓經費由財政按公辦學校教師培訓經費標準予以安排。
民辦學校按規定為自聘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引導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及其教師,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建立健全學校、政府、個人社會保險費用分擔機制。具體參保范圍、參保時間、參保標準、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養老金計發、退出機制等事項由人社部門等另行制定。
此外,支持公辦學校管理人員、教師由組織委派到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支教。委派到薄弱學校支教的,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審中,視同于公辦教師到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從教。到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支教的,享受民辦學校提供的福利待遇。民辦學校教師可按規定參加公辦學校教師的招聘考錄,工齡、教齡可按規定連續計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