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0月27日訊 近日,山東金德利集團所屬快餐店被山東省食藥監局通報。抽檢結果顯示,該公司兩家濟南快餐店銷售的“把子肉”均被檢出國家禁用的興奮劑類藥物—沙丁胺醇(俗稱“瘦肉精”)。
據通報,山東金德利集團槐蔭快餐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濟陽緯一路快餐店抽檢的把子肉,檢出沙丁胺醇超標。
同時,在該公司平陰新天地快餐店抽檢的把子肉里,也檢出沙丁胺醇超標。
大眾網記者注意到,在農業部2002年176號和193號公告、2010年1519號公告中,明令禁止在飼料、動物飲用水和畜禽水產養殖過程中使用的藥物和物質清單包括沙丁胺醇等。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介紹,沙丁醇胺俗稱“瘦肉精”,由于該類藥物長期食用有健康風險,農業部規定該類藥物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該類藥物能夠促進動物體蛋白質沉積、促進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積,提高瘦肉率。
據工商資料顯示,山東金德利集團槐蔭快餐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注冊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程秀云,是山東金德利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記者 李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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