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一年以來,別克昂科威斷軸事件傳遍了大街小巷,而且接二連三的斷軸事件也搞的人心惶惶。經過多方面查證,證實了這一斷軸的現象并非個例,當越來越多的案例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真夠觸目驚心的。昨日我們又接到網友投訴,別克又斷了,這次整個前輪都飛出去了。
據媒體報道,2016年9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江蘇一車主駕駛昂科威變道至左轉向路,由于車主是新手,在與前方現代途勝車距的判斷上有誤差導致該車刮蹭到途勝的左后方(途勝為靜止狀態),車主立即下車檢查以為只是簡單的擦碰,便與途勝車主口頭約定下午一起理賠。然并卵,車主上車后發現方向盤無法轉動,下車仔細檢查一番發現居然斷軸了!
車主認為太不可思議了,僅僅是小小的輕微的擦碰居然把昂科威給弄的斷軸了,而對方只是被蹭掉了漆,并且據車主透露,途勝的定損金額僅為900元!
車主表示,自己的昂科威是2016款28T豪華版,2016年8月8日上牌,目前行駛1400公里左右。新車上牌至今才不到兩個月,斷軸來的太快就像一場龍卷風,讓人沒有一點點防備。
在發現斷軸后的第一時間,車主通知4S店來拖車。如今4S店稱檢測后發現導致斷軸的主要原因是撞擊導致托架脫落。車主表示自己沒法理解也不能接受,堂堂百年通用,造車無數現今的主打品牌車卻會因為輕微的刮蹭就導致斷軸。
8月份,我們就曾接到網友投訴,別克又斷了,這次整個前輪都飛出去了。8月18日下午17時三十分左右,漢中劉先生駕駛自己的別克昂科威轎車,在京昆G5高速路漢寧段行駛過程中左前輪突然斷軸,右前輪也隨機飛出,隨后汽車失控撞向路邊的護欄,造成車輛嚴重損傷,左前輪完全脫離車身飛出十幾米遠,萬幸的是車主并無大礙。
再遠一點,2015年12月29日,車牌號為魯B135XA的昂科威車主稱,他駕駛的昂科威在無碰撞正常行駛的狀態下"斷軸",這一說法得到了警方和保險公司的肯定。這些只是眾多斷軸車主中的其中幾個。
在全國各地已經發生了多起類似這位昂科威車主遭遇的事故,昂科威"斷軸"頻發,那么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
“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疑存設計缺陷 上汽通用于2013年開發出了一款全新的分體式結構的下擺臂襯套用于昂科威、新英朗等多款車型。在上市后不久,昂科威陸續爆出多款車型出現脫軸(前下擺臂與副車架脫離)案例。其中大多數車輛的情況都是在一定碰撞或者并不嚴重的受力情況下,昂科威前下擺臂和前副車架很容易脫離,進而導致更為嚴重的事故后果。
針對這一問題,在2015年8月上汽通用已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相關專利,申請的專利則是“一體式控制臂襯套”,為了也是解決之前“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的安全隱患。
這個專利里面,對于之前開發的分體式結構進行了說明,標示出了在用的“分體式結構”有“嚴重的安全隱患”。
在專利說明書中,上汽通用對于分體式結構的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了闡述,這種分離式的結構連接不穩固,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汽車前進時,分離式狗骨頭襯套在壓入方向上受到汽車前進方向上的作用力,本體有從內襯104 中脫出失效的風險 ;
汽車緊急制動時,分離式狗骨頭襯套在軸向上受到巨大的載荷沖擊,也會出現脫出的狀況,造成控制臂斷裂失效的不良后果。
從這一點中,我們也可以明確的是,上海通用在別克昂科威大規模出現斷軸之前,就知道了這樣的問題,但并沒有針對這樣的隱患進行召回和相關提示。
別克品牌2016年銷量一直保持良好勢頭,8月、9月單月銷量均突破10萬大關。別克前九個月全球總銷量為 1,046,746臺,創下了別克113年歷史中的最高紀錄。別克品牌汽車全球銷量飆升,主要得益于中國市場的高需求量。今年前9個月別克汽車銷量即突破100萬,創其最快銷售紀錄。其中,在華銷量為86萬輛,占其總銷量的82%,是別克在美國本土市場銷量的5倍。想象一下,在別克最重要的市場,如果上汽通用失去了中國消費者,那么這個品牌離倒閉也不遠了。
接二連三的別克斷軸,我們接到的投訴已經太多太多。既然爆發如此大規模的別克斷軸事件,那么上汽通用為何還能沉得住氣呢?希望車主們在開車的時候多注意安全,務必定時檢查自己的愛車,跑高速時斷軸的危險性不比爆胎小多少。后續如果出現上汽通用的召回信息,也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大家。
“分體式控制臂襯套”應展開缺陷調查分析 “分體式控制臂襯套”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9.4.3:車橋與懸架之間的各種拉桿和導桿不應變形,各接頭和襯套不應松曠或移位。在2015年8月27日申請,2016年01月13日授權公告的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的“一體式控制臂襯套”專利中,背景技術[0003]一欄倒數第5行明確說明了“這種分離式的結構連接不穩固,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顯然“分體式控制臂襯套”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也無法證明它是節約材料。理論不僅證明它沒有任何安全的科學依據,而且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實踐也充分證明了配備“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的汽車,因連接桿脫落,造成交通事故的頻率很高,確實存在嚴重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的安全隱患。
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缺陷,是指由于設計、制造、標識等原因導致的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汽車產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
配備這種“分體式控制臂襯套”的別克昂科威等,其下懸掛的設計、制造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形,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又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八條對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依照本條例全部召回;生產者未實施召回的,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責令其召回。
我們希望質檢總局能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獲知汽車產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通知生產者開展調查分析;生產者未按照通知開展調查分析的,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應當開展缺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