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西流
個稅征收說到底還是一個“分蛋糕”的問題,即社會財富如何通過兩次分配過程,達到公平和效率的最佳切合點。在低廉勞動成本依賴已成慣性的現實中,要找到這個切合點,必須在個稅調節上有所作為。
國務院近日發文明確,實施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行動,實施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行動;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負,同時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規收入渠道,發揮收入調節功能。另有媒體稱,個稅改革將分三步走,高收入階層未來多元化的勞動所得將作為增量因素考慮納入綜合所得,并由此統計個人所得稅。 繼營改增、資源稅之后,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成為下一步稅改的最大看點。雖然真正的方案出臺仍需時日,但個稅改革分三步走的“路線圖”,呼之欲出。特別是,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表明“重點調節高收入群體”將成為個稅改革的主旋律。
個稅征收問題,說到底還是一個“分蛋糕”的問題,即社會財富如何通過兩次分配過程,達到公平和效率的最佳切合點。在低廉勞動成本依賴已成慣性的現實中,要找到這個切合點,必須在個稅調節上有所作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減稅為薪”,即通過個稅調整,政府進一步讓利于民。基于此,今后,我國個人所得稅將邁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所得稅制度,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將統一納入綜合范圍征稅,此外,養老、二孩、房貸利息等家庭負擔也有望納入抵扣。同時,加大對高收入人群的個稅征管力度,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稅負公平。
換言之,重點調節高收入群體,回歸個稅改革本位。目前收入分配天平失衡的表現,一是行業性不公,壟斷行業收入過高;二是身份性不公,某些群體“灰色收入”過高。特別是,隨著諸如資本、技術、管理等收入占比份額在加大,也在不斷拉開收入差距。這就要求,個稅調整要圍繞調節收入分配不公,加大工薪之外其他收入的征收力度。讓高收入者通過個稅回饋社會,是消除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公平的有效途徑,也是提高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眾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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