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高曉飛 通訊員 雋玲玲 報道
本報訊 即墨歷史悠久,市內(nèi)不少文物遺跡,誘惑著盜墓賊們。2015年5月底,犯罪嫌疑人陸某某和朋友門某某便在喝了幾兩白酒后,決定去盜墓。近日,記者從即墨市人民檢察院獲悉,陸某某等人先后四次盜掘青島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王吉墓葬群,即墨檢察院已以涉嫌“盜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訴。據(jù)辦案檢察官介紹,被逮捕時,陸某某等人還沒有進入古墓,未曾有“收獲”。檢察官提醒,盜掘省級以上古文化遺址的,無論有無收獲,都將面臨10年以上牢獄生活。
據(jù)悉,“檢察院已經(jīng)對陸某某等人以涉嫌‘盜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訴。”近日,即墨市人民檢察院主辦檢察官向記者介紹道。面對眾多文物遺跡,如何在源頭上制止盜挖行為的發(fā)生,保護好文物遺址?“盜掘具有歷史、藝術(shù)、科學(xu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即墨市檢察院檢察官用案例提醒附近村民,“盜掘省級以上古文化遺址的,一鋤頭下去,就是10年以上牢獄——無論是滿載而歸,還是‘戰(zhàn)績’為零。”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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