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共青島市委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實施。這是我市歷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就價格機制改革和價格工作出臺的重要文件,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我市加快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立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就站在新起點上推進價格機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明確了我市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路線圖、任務書和時間表。
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尊重生產者、經營者自主定價權和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
《意見》提出了能源、供水、供熱、交通運輸、醫療服務、公共服務、清費減負等七大領域的價格改革任務,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性。
完善節能環保價格政策體系 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要求,《意見》強調要完善價格政策體系,提出了完善差別化資源價格政策體系等四個價格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節能環保和結構調整,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
《意見》提出,對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行業,建立完善動態甄別機制和有效監管制度,嚴格實施差別價格、懲罰性價格和超定額累進加價等政策。完善資源有償使用、生態補償、新能源發展價格政策。建立完善有利于污染治理的環保價格政策。完善促進服務業發展價格政策。建立完善促進經濟功能區和創新發展的價格政策。
建立健全政府定價規則 《意見》提出,管細管好極少數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規范定價程序,加強成本監審,推進成本公開,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使政府定價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管理。對《山東省定價目錄》明確規定授權市、區(市)管理的政府定價項目,各級要相應建立本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并納入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確保政府定價目錄之外無定價權。全面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涉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目錄清單實行定期清理、動態調整。
建立健全政府定價規則。研究制定政府定價行為規則,完善政府定價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定價程序。建立健全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政府投入與價格調整相協調機制。鼓勵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調價方案建議、參與價格聽證,提高政府定價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在經營者自主定價領域,對經濟社會影響重大特別是與民生緊密相關的商品和服務,要依法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和監管辦法。對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市場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的領域,要研究制定相應議價規則、價格行為規范和指南,切實增強價格監管的預見性、針對性和科學性。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新模式,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查處結果。
構建惠民價格政策體系 《意見》提出,堅持年度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豐富價格綜合調控手段,綜合運用財政、投資、價格、信貸、儲備等政策措施,及時依法調控、聯動調控、精準調控。加強通脹、通縮預警,用好用活價格調控專項資金,完善重要商品政府儲備和商業儲備制度,保障市場供應。完善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完善農產品價格調控機制。逐步建立糧食、蔬菜、生豬、奶業等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生產、流通和消費各環節的實時價格監測系統和定期成本調查數據系統。
《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加強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構建上下聯動、互聯互通、便捷高效的群眾價格維權機制。依法開展價格認定工作。構建高效便捷的價格爭議糾紛調處機制,推進價格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機銜接。
總體目標 ●到2017年,各項價格改革任務取得重要成果,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促進轉型升級、節能環保和兜民生底線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到2020年,最大限度發揮市場作用的價格形成機制基本完善,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多維全面、優質高效的價格服務機制基本形成。
重點任務 一是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對能源、供水、供熱、交通運輸、醫療服務、公共服務、清費減負等七大領域價格改革任務作出具體部署。
二是完善促進轉型升級和節能環保的價格政策體系,要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節能環保和結構調整,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
三是健全政府定價制度,要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價規則,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是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價格監管規則,大力推進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保障和促進公平競爭,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
五是推進價格調控體系建設,要積極服務宏觀調控,加強市場價格調控,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更好地穩物價、惠民生、促發展。
六是構建惠民價格政策體系,要建立完善保基本的價格機制,強化價格公共服務,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價格監管與綜合執法銜接 《意見》提出,我市要建立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物價局,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各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價格主管部門的協調聯動,實現數據、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加強督促檢查,定期督促通報,強化工作問責,全力打通政策實施的“中梗阻”與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加快完善價格管理、政府定價、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聽證、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等相關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價格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嚴格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價格聽證、集體討論等程序,推進依法治價。
在積極推進簡政放權、減少政府定價事項的同時,注重做好價格監測預警、成本調查監審、價格調控、市場價格監管、價格公共服務等工作。推動價格監管與綜合執法有機融合、相互銜接。全面推進價格監管信息化建設,實現價格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加強“智庫”建設,為重大價格決策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務。
試點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 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思路,加快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落實省輸配電價、輸配氣價改革工作部署,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完善居民用電、用氣、用水階梯價格制度,落實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試點工作。
合理制定區域綜合水價 完善反映水資源緊缺狀況、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價體系。統籌考慮區域內引江水、引黃水、本地水等水源用水價格,合理制定區域綜合水價。推進農村公共供水價格改革。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和低于同期城市公共供水價格的原則,合理調整再生水價格。探索建立城市供水價格與上游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聯動機制,完善城市制水及管網輸配水價格形成機制。
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理順煤炭、天然氣、熱力價格關系,及時調整熱力出廠價格和銷售價格。加強供熱管網管輸價格監管,保持價格相對穩定。統籌考慮用戶承受能力、用熱需求及環保成本,按照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和調整供熱價格。進一步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科學合理制定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新建住宅必須全部實行供熱分戶計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并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民辦教育實行市場調節價 民辦教育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制定民辦學校收費行為規則。養老服務價格主要由市場形成,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三無”老人實行免費政策,實行促進醫養結合的價格政策。分類推進旅游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改革,區分不同類型景區、游覽服務特點,實行不同價格管理形式。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定價。完善保障性住房價格政策,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
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改革 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市場調節價政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對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同步強化價格與醫療、醫保、醫藥等相關政策銜接聯動。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改革。結合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部取消藥品加成 (中藥飲片除外)政策實施,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
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擴大經營者自主定價范圍 完善交通運輸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放開競爭性領域價格,擴大經營者自主定價范圍,保持多種交通方式合理比價關系,促進各種交通方式優勢互補,合理配置。探索建立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適時進行調整。完善農村道路客運班線票價形成機制。按照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總體安排,推進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改革。堅持市場取向,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停車設施,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推進港口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港口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落實對進出口環節通過海關查驗的外貿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費用的政策。
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 對國家規定收費標準有浮動幅度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標準下限執行。對國內植物檢疫費等18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征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 2017年12月31日前,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繼續清理規范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對政府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凡收費標準有下限的一律按下限執行。深入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探索建立收費單位情況和收支狀況年度報告制度、收費政策及執行情況評估制度。
市物價局正制定分工方案 昨天,市物價局負責人介紹,《意見》中有三次提出“第三方”,如鼓勵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調價方案建議、參與價格聽證,提高政府定價管理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繼續探索引入第三方參與成本監審工作;堅持年度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探索建立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機制等;發揮好“第三方”的積極作用,是下一步價格主管部門做好價格工作需要搭建的重要平臺。
市物價局負責人介紹,市物價局正在圍繞《意見》的落實,制定分工方案,將7個方面80項任務進行細化分解,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時間進度,并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要以貫徹落實《意見》為契機,落實好今年已明確的推行居民階梯水價、氣價制度、調整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等各項重點任務,并抓緊謀劃推進下一步改革。
市物價局將加快制定配套辦法,研究制定和修訂規范政府定價和市場價格行為、成本監審等法規規章制度,完善重要商品和服務放開后的價格行為規則和監管辦法,實現“既要放得開,又要管得好”。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