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潘立超 報道
半島都市報10月16日訊 距離島城集中供熱的日子越來越近,10月16日,記者從青島能源集團采訪了解到,停熱、用熱流程目前是市民最關心的問題。停熱用戶須在本月16號前辦理相關手續,過期未辦理,需要全額繳納供熱費。
“停熱時限是10月16日之前,超過這個時間,暖氣里面就要充上水,機器設備就要開始‘冷運’了。供熱時限以一個供熱季為時間節點。”能源集團熱線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青島能源集團所屬供熱企業已于近日開始對供熱設施進行充水試壓,市民要留意單元門前的《供熱充水試壓通知》,充水試壓期間請務必家中留人,檢查家中的暖氣設施有無異常,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家中不能留人的用戶,要提前關閉家中的供回水閥門,待回到家后再打開閥門自行上水,以免管道漏水。部分居民家中可能遇到各種小問題的發生。
此外,用戶還應注意對自有產權的設施檢查和維護,留心觀察暖氣片接口、閥門等處是否有跑、冒、滴、漏現象,特別要注意保護好暖氣片跑風,勿刮、碰、懸掛重物,以免發生漏水事故。若因檢查維護不到位給自己或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設施產權人負責。
記者了解到,根據《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有關規定,采暖季為每年的11月16日0時到次年的4月5日24時。每年正式供熱之前供熱單位會提前幾天進行試供熱,通過試供熱運行期間提前排氣讓用戶家中在正式供熱開始后盡快進入穩定運行狀態。試供熱階段家中暖氣片只要不是完全沒有溫度就屬于正常情況。試供熱階段不產生熱費。
市民如有疑問,請及時撥打96556聯系能源集團熱線中心或者撥打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熱線電話12319轉接相關供熱公司。
■鏈接
這些做法屬于違法行為 據青島能源集團熱電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下列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1)擅自在室內采暖設施上安裝放水閥、排氣閥、換熱器、管道泵,移動和增設散熱器及造成其他用戶室溫不達標的;
(2)擅自擴大用熱,改變用熱性質的;
(3)擅自排放和取用供熱管網蒸汽和取用系統熱水的;
(4)擅自占用、遮擋、封閉公共供熱設施的;
(5)辦理斷熱手續但又私自恢復用熱和不繳納熱費又不斷熱的;
(6)阻礙供熱單位工作人員對供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的;
(7)其他危害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