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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陽區一家涂料公司涉嫌私設暗管排放污水,還不配合執法。最終該公司不僅接到罰單,負責人還被移交給公安部門行政拘留10天。這是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城陽區第二例因環境違法被處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記者從城陽環保分局獲悉,日前,城陽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對城陽區空港工業園明渠進行巡查時,發現有一段河道河水發綠、渾濁,與其它河段水質明顯不同。執法人員立即展開排查,發現附近的一家涂料有限公司未經環保審批進行涂料加工生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污水經簡單沉淀后直接通過雨水管排入空港工業園明渠。
檢查中,該企業以負責人出差為借口,拒不配合環保部門執法。9月29日上午,城陽環保分局聯合城陽食藥環大隊及流亭派出所工作人員對該公司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錄像、拍照,并開展嚴格勘驗。根據現場檢查情況,該涂料公司已經構成涉嫌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城陽環保分局在對該公司進行環保行政處罰立案的同時,又將該企業法定代表人移交城陽公安部門。
9月30日,城陽公安分局經審理此案件,決定對違法嫌疑人,即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這是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城陽區第二例因環境違法被處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記者 呂璐 通訊員 陳靜 徐公民
[編輯: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