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喬志峰
麥當勞供應商福喜認罰1698.4萬元,將被納入黑名單。上海市食藥監管局10月2日宣布,日前,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已對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警告、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698.4萬元、吊銷和注銷相關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在此次大額罰款之前,福喜公司的10名相關責任人員已被判刑。(10月3日澎湃新聞) 相信很多人對“福喜事件”都還記憶猶新:媒體記者臥底麥當勞、肯德基的肉類供應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兩個多月,發現其通過過期食品回鍋重做、更改保質期標印等手段,加工過期劣質肉類,再將生產的麥樂雞塊、牛排、漢堡肉等售給肯德基、麥當勞、必勝客等多家洋快餐。為掩蓋這些行為,福喜還處心積慮做了對內、對外兩本賬,此事迅速發酵成影響巨大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這些年來,食品安全領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地方還存在以罰代管等嚴重問題,不少食品企業出事之后未能受到應有懲處、輕易蒙混過關,客觀上縱容了丑陋現象的滋生蔓延。此次福喜事件之所以能夠處置得如此迅速有力,主要出于兩個原因,一是輿論倒逼。媒體曝光,引發全社會強烈關注,形成了社會熱點;二是“情況特殊”。此次涉案的不是普通國內企業,而是國際名企,波及到的也都是知名洋快餐。雖然福喜事件已經鬧得很“大”了,筆者覺得還不夠“大”,還有必要進一步“擴大化”。
一是要舉一反三,擴大對食品安全的核查力度。類似問題,真的只有福喜一家存在嗎?洋快餐也出事了,那些本土餐館情況又是如何?二是要倒查責任,擴大對責任人的追究范圍。現在,企業的責任人被判刑了,企業也遭到巨額罰款,可對在監管中失職失責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似乎未見處理意見,這顯然是不正常的。如果不是記者臥底兩月揭出內幕,恐怕上海福喜至今仍繼續風生水起。如此監管,是否形同虛設?巨額罰款并非“福喜事件”終點,而應該是強化監管部門內部管理、落實責任追究制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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