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9月27日訊 “教練每天都讓請客吃飯,不請客就給臉色。”近日,青島的孫女士向信網反映,她跟隨掛靠在青島天安駕校的崔教練學駕照,但每次都被要求請吃飯,不請客就不讓其好好練車,導致她科目二考試至今沒有通過。對此,崔教練稱,請客是其自愿,對待學員均一視同仁,并不存在故意刁難一說,至于未通過考試,也是孫女士自己沒學好。天安駕校對此表態,如有問題,孫女士可直接向駕校辦公室反映。
孫女士僅有的憑條也只是一張銀聯商務小票
學習駕照要請教練吃飯 學員指不請客就故意刁難 2016年5月17日,孫女士通過鄰居介紹,花了3400元,跟隨掛靠在青島天安駕校的崔教練學駕照,科目一考試順利通過后,到培訓科目二時,發生了令孫女士難以理解地事情,“教練每天都讓我請吃飯。”
孫女士說,6月23日,第一次科目二考試期間,教練讓她請客吃飯,她沒有同意,就被故意刁難了,“不讓我練車,不好好教我,各種刁難。”導致孫女士在第一次考試中沒有通過。
孫女士告訴信網,后來請客之后,教練的態度就好轉了。9月21日,孫女士要進行補考前的培訓,按照常例,她又繼續請教練吃飯,“也不貴,一共花了200多元,但交了學費了,還得每天請教練吃飯,讓我心里很不得勁。”
此外,孫女士說,9月21日,她交了240元補考費后,崔教練還向她要每天150元的復訓費。而且,從培訓開始,沒跟她簽過任何合同。
學員自愿請客吃飯? 天安駕校稱情況可直接反映 9月26日,信網對于此事聯系到崔教練,但崔教練否認了孫女士的說法,稱“并不想跟孫女士吃飯,是她自愿邀請的”。且對于孫女士提出的質疑,稱培訓都是一視同仁,不存在厚此薄彼的現象,“從來沒有不讓她練車或者不教她,她自己沒學好,當然考不過。”
而對于復訓費的問題,崔教練稱,復訓費是按照青島市物價局和車管所的統一規定收取的,并不是其私自收取,他也并未收取孫女士復訓費,“我只是跟她提過,想要繼續科目二考試,要交復訓費,但我沒說是150元。”崔教練說,這都是按照規定收取實際培訓學時和相應收費標準的50%。
不過,崔教練確實未與孫女士簽過相關的合同。
而對于此事,青島天安駕校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崔教練只是掛靠,但對于掛靠教練,天安駕校也嚴格按照規章制度管理。“我們絕對不允許教練吃拿卡要,孫女士如有疑問,可以向駕校辦公室反映。”
復訓費一說確有規定 不簽訂合同應承擔責任 復訓費是否物價部門規定?對此,信網咨詢了青島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按照《青島市物價局 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已完成培訓內容、培訓學時但考試不合格的學員,自愿再次參加同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培訓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實際培訓學時和相應收費標準的50%。
雖然復訓費得到證實,但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青島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培訓經營者應當與參加培訓的學員簽訂書面培訓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駕校應該與學員簽訂協議,約定考試報名的費用、時間安排等事項。未與孫女士簽訂任何協議,駕校和教練都應承擔相應責任。”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