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主城區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并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在其他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項目,可參照此規定執行。
《通知》指出,市、區兩級政府要繼續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其中,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億元資金專項用于主城區棚戶區改造;區政府按規定每年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并按照本區上年度財力增長比例逐年增加。建立住房保障資金與棚戶區改造資金統籌使用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籌集的政府住房基金,在滿足住房保障工作有關資金的前提下,可統籌用于棚戶區改造。對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要積極使用政策性貸款、國開發展基金等。要進一步爭取上級財政在我市政府債務限額和新增債券發行方面給予額度支持,力爭早發快發,協調發債資金盡快到位,籌集資金優先安排用于棚戶區改造。
同時,積極探索通過設立基金等形式引入社會資本,用于解決棚戶區改造融資資本金及其他臨時性資金需求。鼓勵商業銀行參與棚戶區改造,綜合考慮資金實力、服務水平、融資成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經驗等因素,公開擇優選擇部分商業銀行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棚戶區改造資金出現臨時性缺口時,可適當通過商業銀行進行融資。
《通知》要求,對主城區納入國家2016~2020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的項目,有關區政府要積極推進貨幣化安置。對于需房屋安置的項目,由項目所在區政府綜合考慮價格、區域、戶型等因素,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經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后,可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區棚戶區改造承接主體依法招標購買商品房作為安置房,價格應低于同區域同類新建商品房市場價格。同時,研究建立安置房房源儲備和周轉制度,商品房用于棚戶區改造安置,可依法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棚戶區改造稅費優惠政策。
記者 張俊達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