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潘立超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25日訊 近日,市民馬先生撥打了本報熱線96663反映稱,他在2010年的時候買了御苑山水小區的房子,在2011年的時候搬進去了,但直到現在都沒有拿到房產證。
25日來到了御苑山水小區,采訪中多名小區居民表示,沒有辦理下來房產證:“之前我們找有關部門反映過問題,但是這么多年一直都是‘在辦理當中’,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記者了解到,御苑山水是快速路B-5地塊改造項目,由青島北苑房地產開發公司承建。位于市北區大連路以北、黃臺路以南、遼寧路以東、無棣路以西圍合區域。占地面積1.6萬平方米,2008年1月開工建設,2010年就已經交房了。
記者聯系了該小區物業,一位毛姓經理表示,該小區有多個問題都還沒有通過驗收,除了積極整改之外,目前還在積極聯系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為何會產生這些問題?毛經理表示她是去年剛過來的,對于之前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不是很清楚。記者試圖聯系該小區開發商青島北苑房地產開發公司,但是一直都沒有聯系成功。
記者從市北區政務服務熱線了解到,因御苑山水項目個別樓座未規劃單體驗收,該項目未竣工驗收,未取得規劃驗收合格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證,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市北區有關部門已多次督促該項目開發單位盡快完善驗收報審資料,早日驗收,但該單位經營困難,相關工作進展緩慢。有關部門將加大督促力度,責成該單位加快相關工作進度。
業主如果拿不到房產證,將有哪些影響呢?業內人士表示,四方面的權益可能會受到影響。首先就是會影響子女上學;其次是阻礙房屋的轉讓或租賃;沒有房產證也無法將房產抵押以便獲得投資貸款;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開發商利用銷售后、備案前的時間差把房子抵押,一旦資金出現問題,不能償還銀行的開發貸款,購房者的損失可能就不只是房產證了。假設一個最壞的情況,如果業主拿不到房產證,假如開發商把這個樓抵押出去了,抵押權人比如銀行、建筑公司甚至是債權人,隨時可以通過訴訟或者其他手段把業主已經入住的房子收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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