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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六部門的通告和國務院會議的要求,直接回應了人民群眾嚴打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的強烈訴求,非常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遏制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具體措施,并將電信詐騙的責任落實到了具體的主管部門,落實到了各地的黨政負責人身上,正式敲響了電信網絡詐騙的喪鐘。 9月23日,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通告提出,凡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23日在國務院相關會議上強調,凡因防范、整治、打擊措施不落實,導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問題嚴重的地區,要實行綜合治理“一票否決”,追究黨政相關負責人責任。會議決定,將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專項行動。
電信網絡詐騙拼的是概率,但這個極小的概率具體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身上,卻是百分之百的悲劇。對此,人們深受其害深惡痛絕卻無可奈何。今年8月以來,以“徐玉玉案”為代表的一系列電信網絡詐騙導致的悲劇集中出現,更是將“個人信息裸奔”“騙子精準詐騙”“監管漏洞百出”等問題淋漓盡致地反映出來,人們對此忍無可忍。
公安部等六部門的通告,直接回應了人民群眾心底嚴打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的強烈訴求。不僅措辭嚴厲,態度堅決,而且非常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遏制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的各種具體要求和措施。特別是,在時間、進程和完成程度上,全部設定了明確具體的數字,全是硬杠杠硬指標,沒給自己設彈性空間,也沒有給自己留退路。
例如,在敦促犯罪分子歸案上,要求凡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在10月31日前主動投案,才能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手機實名制推行上,明確要求電信企業要嚴格落實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確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電話實名率達到96%,年底前達到100%;在詐騙人員的恐嚇、蠱惑和欺騙下受害人通過ATM轉賬是諸多案件的共同特征,對此,該通告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ATM向非同名賬戶轉賬的,資金24小時后到賬,這給了受害者24小時冷靜和醒悟的時間,也給公安和銀行等部門留下了24小時保全受害人財產的時間。
更重要的是,電信詐騙案件之所以猖獗,除了個人信息泄露嚴重外,也與牽涉多地責任不明晰從而打擊乏力有很大關系。對此,國務院相關會議強調,凡因行業監管責任不落實,導致相關企業單位未有效履職盡責的,要對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問責;凡因防范、整治、打擊措施不落實,導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問題嚴重的地區,要實行綜合治理“一票否決”,追究黨政相關負責人責任。如此,將電信詐騙的責任落實到了具體的主管部門,落實到了各地的黨政負責人身上。
可以說,六部門的這個通告和國務院會議的要求,已經正式敲響了電信網絡詐騙的喪鐘。只有人人喊打,人人盡職盡責,悲劇才不會再重復,如此,或可告慰徐玉玉等因為電信網絡詐騙而戛然而止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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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