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同和街道興華里村務公開欄村前,負責人孫連文指著《興華里村辦公室修繕招標公示》對我們說:“現在村里的重大事情都要按‘規矩’進行,俺村要修繕辦公室,在前期會議確定、辦事處預審、聯席會議通過的基礎上,現正在對外公示招標。”
農村財務管理是否規范,直接影響到村級班子的安定團結、執政能力、廉政建設和村莊穩定。為杜絕資金亂收亂支、坐收坐支、借支挪用,侵吞、貪污等問題,避免因財務管理缺陷出現村莊不穩定現象,同和街道辦事處嚴把財務管理“關口”,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在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日常開支、預算審批、月財務審接、票據、印章管理等六個方面制定了嚴格的規定。
關于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要求全面實行“一定兩議三監督”工作法,凡是村級重大事項、資產處置和單項3000元以上的開支,按照村“兩委”議定、管區書記、區長與會簽字、辦事處主任預審批準、經管中心審核、現場考察論證、黨員村民代表表決的程序進行。關于日常開支,規定單項在3000元以下的支出項目必須履行民主議定程序,由管區書記和區長簽訂承諾書,經管中心審核把關,辦事處主要領導審核批復。關于村集體收支預算,規定必須明細到每一筆開支,一律不準形成新的負債,對沒有審批的開支事項一律不得實施,對未批先建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關于農村財務月審接,要求按照審接日要求,實行管區書記、支部書記(或村主任)、文書、經辦人“四筆”會簽制度,同時核查該村有無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村主要干部管理現金等違紀現象。關于支出票據管理,規定必須使用經管統計審計中心統一印刷的支出單列支,嚴禁白條入賬。關于村“兩委”印章代管,日常蓋章須持有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和文書簽字蓋章的介紹信,集體土地的征用、變賣、出租、集體經濟合同的簽訂、變更及招標、大中型集體資產的購建和處置等重大事項蓋章還須經管區書記簽字后方可辦理。
“六項規定”,構筑了農村財務管理的“防火墻”,經管中心負責人宋召妮說:“自實施‘六項規定’以來,農村財務的管理更加科學、規范,避免了村干部‘一言堂’現象,減少了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