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李珍
剛剛出生幾天的小寶(化名)被一販嬰團伙拐賣,在聯系買主時遇到了好心人,依某等人以購買男嬰為名將三人騙到城陽并報警。仲春生等三人被城陽警方抓獲。經城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16年8月29日,仲春生、王延軍、王月英三人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分別判處三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二萬至五萬不等罰金。
據悉,2016年1月12日晚,被告人仲春生在被告人王延軍幫助下,將一身份不詳、出生剛幾日的男嬰小寶藏匿于被告人王月英臨沂市家中。次日上午,仲春生電話聯系王延軍,讓其以人民幣6.8萬元的價格將男嬰賣掉。王延軍電話聯系上依某某,稱有個孩子要送養,與依某某正在一起的朋友周某某、張某某認為孩子來路不明,存在問題。三人為解救孩子,遂假稱有買主,與王延軍討價還價并取得其信任。后經王延軍電話請示仲春生,最終將成交價降至5.8萬元。
1月14日凌晨,仲春生駕車將王延軍及懷抱男嬰的王月英送至臨沂市羅莊高速收費站口,并與在此等候的依某某、張某某、周某某三人見面后,自行駕車離開。王延軍、王月英與嬰兒一起隨依某某等人駕車來到青島市城陽區某大酒店。期間,王月英根據仲春生和王延軍的共同指使,冒充男嬰大姨并編造男嬰虛假身份。同日上午,城陽警方根據周某某報警,將王延軍、王月英當場抓獲,并順利解救男嬰。
3月22日,經上網追逃,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民警在臨沂市蘭陵縣神山鎮一工廠內將仲春生抓獲。該案后經城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16年8月29日,仲春生、王延軍、王月英三人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分別判處三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處二萬至五萬不等罰金。
據城陽區檢察院辦案人介紹,男嬰出生時間約為2016年1月9日前后,外有紅色花被子包裹,出生地不詳(可能在臨沂),目前正生活于位于青大一路的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如有知悉嬰兒情況的群眾,可及時與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取得聯系。
記者從青島市檢察院了解到,本案受到多方關注,9月17日(本周六)晚8:07分,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cctv12)《庭審現場》欄目將播出該起案件。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