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濟南9月13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二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后第一次與企業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待遇,將惠及我省550余萬退休人員。
國家要求,全國總體調整水平按6.5%左右確定。按照這一要求,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養老保障水平、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16年我省按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安排;同時結合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具體調整比例。
本次養老金調整范圍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在具體調整辦法上,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70元。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比例,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調整。第二部分,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采取不同的掛鉤辦法。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15年及以下設一檔,月增加額為25元;15年以上每5年設一檔,月增加額相應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的實際情況,將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準予以補齊。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多年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今年調整辦法在待遇上“做加法”,讓更多的人群受益。調整后,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納入統一調整辦法,其定額和掛鉤調整與其他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相同政策。另外,本著適當照顧企業退職人員的目的,自2016年起,企業退職人員與退休人員執行統一政策。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目前,我省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可以確定的是,調整養老金的執行時間不會改變,從2016年1月到本地落實期間的增發養老金都會足額予以補發。
記者 李子路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