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須進行新生資格審查,未經同意或未有足夠證據證明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超計劃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逾期不報到即放棄資格 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錄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學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或未有足夠證據證明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高校要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未辦理戶口遷移除外)、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要與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對錄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等形式錄取的新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要進行逐一復核;對學生身份信息與省級招生部門錄取信息要嚴格核對,如發現信息不一致或錄取數據缺失的,應嚴格按相關要求,聯系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屬于招生報名及錄取期間發生的數據錯誤或缺失的,由學校向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出申請,待省級招生部門核實修正或補充錄取數據并上報教育部后,再辦理該生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手續。
違規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組織專家組,專門對藝術、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對存疑信息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辦進行核實;要對報到新生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對隱瞞既往病史或發現與原體檢結論不符者,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要結合學生檔案整理工作,對照考生中學檔案、考生電子檔案、黨團關系中載明的信息,對新生逐一單獨談話,核對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超計劃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并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尤其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已經注冊學籍的,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學籍,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不得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
健全資格審查復核制度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入學資格審查復核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復核的各環節都應當有專人負責,并做好審查復核過程及結果記錄,有關資料特別是有審查人簽字的紙質資料必須存檔并嚴格保管,以備查驗。對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復核工作中敷衍塞責、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備入學條件的學生取得入學資格的相關人員,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懲處。
及時準確完成學生電子注冊工作,核對錄取信息有誤或缺失的學生,應當及時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復核。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同一學習時段只注冊一個學籍(聯合培養的除外),嚴防同姓名同身份證號重復注冊,嚴防冒名頂替。屬于違規招生錄取者,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復核未通過者,個人信息與錄取信息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對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結束前,未及核實而進行了注冊的上述人員,要及時清退,并取消入學資格。
(記者 王世鋒)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