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喬杉
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規定沒有獲得公開募捐資格的個人和組織不得在網上公開募捐,民政部也公布首批13家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9月1日《南方都市報》) 愛心并不因其偉大,就會免受污染。正如在互聯網購物中需要強調平臺責任一樣,互聯網募捐同樣需要強調平臺責任,一方面要負責審核申請人的真實信息,防止虛假募捐和夸大募捐;另一方面,也要負責監督捐贈金額的使用,防止出現亂用和挪用情形。
現在,首批13家互聯網募捐平臺已通過民政部公示期,未來還會有更多平臺進入“名單”。現在的問題在于,現有一些募捐平臺并不能完全讓人放心,并沒有發揮出充分作用。互聯網募捐平臺應有退出機制,確保平臺有進有出。倘若不能起到作用,募捐平臺就要承擔責任,直至退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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