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王洪智 潘立超(署名除外)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已成為街頭代步“神器”。然而,從本月開始,北京交警將對使用滑板車等助力滑行工具上路的行人開罰單,對違法上路的行為處以10元罰款。此外,北京市消協剛剛發布的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結果顯示,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中,16個樣品最高時速超過了每小時20公里,有一定安全隱患;其中19個樣品最高時速剎車距離超過4米,行駛中緊急情況下存在“難剎車”的問題。記者調查發現,島城使用這些代步工具的多為代駕司機與年輕時尚一族。島城相關部門也明確指出,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沒有“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的相關概念,這些車只能視為休閑娛樂工具,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上路。
現象 代步“神器”街頭頻出沒
近日,多位市民向本報反映,晚上經常見到一些踩著“風火輪”的人在馬路上滑行,讓很多市民感到十分擔心:“晚上車速都很快,這個代步工具剎車真的那么好使嗎?有一次我開車的時候就差點撞到人,真是挺嚇人的……”
記者在市區走訪發現,每到上下班高峰期,各大寫字樓周邊都會出現一些在馬路上“飛行”的年輕人。他們腳踏獨輪平衡車或電動滑板車,在車行道上見縫插針,稍有縫隙就快速鉆過。記者在夜間隨機選擇了南京路、山東路、香港路、東海路等主要道路調查發現,踩著“風火輪”在馬路上飛奔的人不少,由于晚上機動車的車速都很快,很多市民都為他們的安全捏把汗。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島城有很多銷售這類代步工具的店面,但由于受到網店的沖擊,市區實體店的銷售量并不大。據臺東附近的一家門店銷售人員介紹,與實體店相比,這類產品在網上賣得更好。“現在實體店被網店沖擊得很厲害,在網上比我們實體店賣得都要便宜,我們有些時候在一些小廣場上做活動,很多時候活動看上去挺熱鬧的,但是實際買的人并不多……”
說起賣得不溫不火的原因,這位銷售人員也說出了自己的看法:“這個東西對于我們這些經常接觸的人來說還是比較簡單的,年輕人學得一般都比較快,這個東西價格挺高,都得2000元左右一個,但是對于第一次接觸的人來說并不好操作,尤其是平衡和剎車得練,短時間內還不大好練……”記者隨后也上前體驗了一把,發現要想半個小時熟練操作,確實是十分費勁。
調查 有了“神器”可月省千元
代步工具價格相差比較大,多數價格在800~2000元之間,其中購買者以年輕人為主,很多家長也會為孩子購買,這類主要是用于娛樂。”據即墨智源新奇玩具總經理馬國風介紹,自2012年開始,電動滑板車和平衡車等代步工具開始在街頭出現,作為一種時髦的新生事物,幾年來,受到不少年輕人的追捧,目前其位于即墨的一個門店,基本每天都能賣出幾臺。
代步工具也受到上班族和代駕司機的歡迎。在南京路中聯廣場工作的劉先生,每天上下班就選擇用一輛獨輪電動平衡車。“我住在錯埠嶺,如果上班乘公交車的話,需要乘坐4站,前后步行就得近4公里,加上等車的時間,有時候得半個多小時才到單位,如果遇上堵車,時間更長。如果用平衡車上班,二十分鐘左右就能到,非常方便。”
楊先生作為一位代駕司機已經工作兩年了,剛入行的時候,外出代駕楊先生基本上是通過乘坐公交車、騎自行車或者打出租車前往,如果距離太遠,乘公交車和騎自行車的時間成本太高,而打出租車來回的花費也不是個小數目,如果跑的路程太短,代駕人員最后賺的錢還不夠打車費,因此就限制了楊先生業務的數量。
“后來有了電動代步車,服務范圍擴大、業務增多,也正是這個原因,現在幾乎每個代駕人員都隨身攜帶一臺代步工具,這些代步工具各式各樣,有電動滑板車、獨輪平衡車、折疊電動車和雙輪平衡車等。”據楊先生介紹,性能好的代步工具,在充滿電的情況下,能跑四五十公里。除了客戶選擇更加靈活,工作成本也降低不少。楊先生以自身為例介紹,根據之前的經驗,每天晚上提供代駕服務時,用代步車比打出租車每天晚上要省出二三十元,“如果每天業務都不錯,一個月下來,省出1000元也是很容易的。”
說法 可健身娛樂但不得上路
這類代步工具究竟能不能上路?據島城交警部門介紹,平衡車、滑板車這類新型代步工具,目前還沒有一個專門的法律法規界定。但按照現有的交通法規要求,這類設備并不具備上路行駛的條件,市民可以在廣場或小區等空曠區域,用作健身、娛樂用途,上路使用目前是不允許的。
試驗
速度最快的超過電動自行車
8月28日,北京市消協發布了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結果。試驗結果顯示,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中,16個樣品最高時速超過了每小時20公里,有一定安全隱患;其中19個樣品最高時速剎車距離超過4米,行駛中緊急情況下存在“難剎車”的問題。
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涉及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省份的20個企業生產的20個品牌的電動滑板車樣品。
經檢測,20個樣品中除1個樣品干態制動距離剛好為4米外,19個樣品干態制動距離遠大于4米。其中,剎車距離最長的電動滑板車,其制動距離達到了9.9米。
北京市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剎車制動性能是消費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證,參照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的規定,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騎行時,其干態制動距離應不大于4米。而試驗中有的電動滑板車的干態制動距離已達到8~9米,騎行時風險較高。
除了剎車不靈敏,不少電動滑板車還存在“超速”的問題。
此次測試結果顯示,20個樣品中16個樣品行駛的最高車速超過每小時20公里。其中“美飛侖”、“了然”品牌的電動滑板車最高時速達27km/h左右。
根據相關標準的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為每小時20公里,而試驗中最快的電動滑板車的車速已達到每小時27公里。
據《新京報》
街頭常見代步“神器”
獨輪平衡車
兩輪平衡車
電動滑板車
案例
無蓋古力使絆子
騎車人縫了八針
新型電動代步工具因體積小、防護措施差,方向、速度甚至制動都要靠騎行者自身平衡能力去控制,在車行道行駛時,快速行駛的機動車對其造成很大安全威脅。又因其車輪較小,對路況要求較高,如果在人行道上行駛,路面稍有變化,就有可能發生摔傷等事故。今年6月17日,西海岸的邢先生代駕結束,乘著電動滑板車回家,行經德惠鳳凰都小區門口時,被人行道上一個無蓋古力絆倒,導致頭部受傷,臉上縫了八針。
延伸
多地已發文嚴禁
電動滑板車上路
8月起,北京交管部門將對使用滑板車上路的行為開罰單了,使用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平衡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將被罰款10元。
對于新興的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各地其實幾年前就已經下令嚴管。其中,上海和武漢的規定最為嚴厲。上海明令禁止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上路。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電動平衡車不具有路權,不得上道路行駛。在機動車道上使用,處罰款50元;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使用的,處罰款20元。近日,上海交警又開始新一輪嚴查。
武漢則發布通告,規定電動平衡車不得在三環線區域范圍內的道路上行駛,違者最高罰款50元。深圳市交警局方面表示,電動獨輪車屬于一種滑行工具,根據相關法規,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違反者將處警告或20元罰款。
江蘇省南京市、宜興市交管部門也曾明確表示,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
據《新京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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