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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李曉哲 實習生 楊曉衛
8月29日,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市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關于《青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的說明。此前該條例發布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對于見義勇為等行為的保障內容曾引起廣泛關注。而此次草案進行完善后,明確提出十一條公共場所文明行為基本規范和八條依法依規從重處罰的不文明行為。
文明就醫成新增條款 該條例草案共四十五條,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領導機構、牽頭單位、執法部門以及職責分工作出界定,明確提出十一條公共場所文明行為基本規范和八條依法依規從重處罰的不文明行為,對文明出行、勤儉節約、文明上網、文明就醫、文明旅游、勤勉敬業、誠實守信、鄰里團結、家庭和睦、軍(警)民共建等方面的文明行為規范作出規定,明確對不文明行為的法律責任、處罰方式。
該條例草案所列舉的不文明行為當中,雖然有的行為已納入相關法律法規的管理約束范圍,比如亂扔垃圾、破壞環境、不文明養犬、露天燒烤、毀壞綠地、違章停車、家庭暴力、醫鬧滋事、欺詐經營等問題,但在前期征求意見過程中,市民反映集中、社會關注度高,盡管與有的法律法規相重疊,該條例草案仍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條文當中予以重申和強調。
其中,文明就醫就被作為新增的單獨一條列舉,規定“文明就醫,尊重醫務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方法和程序處理醫療糾紛,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
鄰居節等以法律形式傳承 公民誠實守信也被作為文明行為的重要內容出現在條例草案中,規定“公民應當誠實守信,履約踐諾,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升學、就業、入職等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不弄虛作假,不購買明知是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商品。從事商業行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合法誠信經營,不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強制交易,不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做虛假廣告,不以次充好,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
該條例草案所規定的文明行為中,市民具有的良好習慣和優良傳統,該條例草案加以固化傳承。青島具有特定的文化積淀和人文標識,一直以來都有著熱心助人的優良傳統,“微塵”“紅飄帶”等公益品牌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笑姐愛心助殘團隊、藍天救援隊以及“愛心驛站”“支教島”“幫到家”等志愿服務組織具有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傳遞鄰里守望的“鄰居節”成為廣大市民的節日。該條例草案將這些方面貫穿融入到條文當中,用法律形式加以固化傳承、體現對文明成果的鞏固和倡導。
并且,國家鼓勵、社會認可的文明行為,該條例草案也作出明確倡導。近年來,中央、省文明委大力開展文明城市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倡導文明旅游,推進誠信建設等,受到廣大群眾普遍歡迎和全社會高度認可。如,國家鼓勵使用普通話,本市也正在積極推進實施國際城市戰略,普通話是溝通交流的橋梁紐帶。該條例草案也對這些方面加以倡導,將中央、省文明委部署的重點工作,以及本市創建文明城市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轉化為法律條文,進一步明確良好導向,樹立文明標尺。
網上不文明行為重罰 此外,第三章“鼓勵和支持”中,增加了對精神文明行為的獎勵等政策,其中“鼓勵、支持、引導單位和個人以提供資金、技術、勞動力、智力成果、媒介資源等方式參與文明行為宣傳。”“對從事慈善公益活動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幫扶制度,對生活有困難的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給予幫扶。”“鼓勵各單位開展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行業、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群眾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對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對于破壞精神文明行為,該條例草案也進一步加大懲罰力度,其中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會受到從重處罰;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也將從重處罰。與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相比,此次更強調了互聯網上的不文明行為的處罰,規定“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發布、船舶低俗隱晦信息,發布、傳播損害他人合法權利信息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也將由相關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從重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