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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視為“購房利器”的“首付貸”金融產品,在經歷了半年之久的爭議之后,終于蓋棺定論。近日,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部、發改委、人民銀行、工信部、國稅總局、工商局、銀監會等七部委下發《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文件,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中介機構不得強迫委托人選擇其指定的金融機構,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得向金融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返傭等費用。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中介機構合作提供金融服務。
“首付貸”給樓市加了杠桿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云昌告訴記者,“首付貸”給樓市加了杠桿,從規范市場來看,中介是中介,金融是金融。中介來搞金融,會出現很多問題,一是杠桿過高,二會加大金融的風險。七部委聯合發文的話,也就是各部委聯合行動,防范金融風險,是當前的大形勢。
“首付貸”是指在購房者首付款不足情況下,地產中介機構、開發商或者互聯網金融平臺為其提供用于首付的貸款,讓購房者可以提前進入樓市,即在杠桿上加杠桿,增加了貸款的風險。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3月12日在北京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目前中國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占整個貸款的比例大概是14%,不良貸款比例是0.38%,低于整個銀行業1.7%左右的不良貸款比例。
從首付比看,即便按照調整以后的20%最低首付比,和國際上橫向比較來看也是較為審慎的。1月份首套房的首付比普遍在35%以上,二套房實際首付比在40%以上。
潘功勝指出,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與P2P平臺合作,所提供的“首付貸”產品不僅加大了居民購房的杠桿,削弱了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風險,同時也增加了房地產市場的風險。
隨后的4月19日,北京市網貸行業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關于清理“首付貸”類業務的通知》,成為國內繼深圳、上海之后,第三個叫停“首付貸”的城市。
4月20日,廣州金融業協會、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等3家行業協會聯合下發《關于停止開展“首付貸”、眾籌購房等金融業務的通知》,明確要求各會員單位從即日起全面停止開展“首付貸”、眾籌購房等金融業務,并徹底開展自查和業務清理工作。
防止資產進一步泡沫化 “首付貸”的好處是放大了買房人的借貸杠桿,如果一購房人想在北京貸款買二套房,正常在銀行貸款需要首付5成,一套300萬的房子,至少需要150萬。而用現有的房產作抵押貸款150萬,那就不需要再準備額外的現金了。這就好比去年股市上漲時,很多金融機構和P2P平臺推出股票配資的業務類似,“首付貸”降低了購房者的買房門檻。
但“首付貸”的風險不容小覷。“首付貸”周期短、利息高的特點讓借款人的還款壓力非常大,再加上購房按揭貸款的月供,雙重的還貸壓力更是加大還款者的現金流壓力,而房產買賣本身又具有交易周期長和不確定因素大的特點,遠不如股票交易方便靈活,短期內轉手變現很難。如果房價沒有漲到預期價格,最終的收益可能還不夠支付貸款利息和交易稅費的。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把“首付貸”定性為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是準確的。銀行設置按揭貸款的比例時,就考慮到了購房者的還款能力。如果連首付都拿不出,按揭還款就更困難。
如果按首套房首付比例30%的話,買房就有3倍的杠桿。如果首付只有10%,另外20%也是借的,那么買房就有10倍杠桿。禁止“首付貸”,防止資產進一步的泡沫化,推高房價,也能控制銀行的金融風險。
胡景暉表示,從銀行角度來說,購房者最少有20%的首付,這是按揭的一個最低標準。之所以有“首付貸”,是指銀行按揭之外,通過其他的手段針對首付的貸款,所以這個產品不是銀行提供的正常金融產品。
每經
【名詞解釋】 所謂的“首付貸”,即是通過相關機構,以不同科目、名義的貸款方式,向購房者提供首付階段的“貸款”,從而使購房支付能力不足或需資金周轉的購房者達到按揭貸款首付比例,繼而達到銀行按揭貸款放款要求,完成貸款購房行為的一種金融產品。一般來說,買房首付是不可以貸款的。普通的房貸都要先付房款的30%,余下的才能從銀行貸款。
目前很多的創新來自于 “首付貸”產品與P2P平臺的結合,資金多來源于個人投資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民間資金。 “首付貸”的類型也分為信用貸和抵押貸,期限為半年到三年不等,可貸款額度一般為總房價的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