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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查處非法辦學機構。(資料圖片)
半島記者 魏海洋
非法辦學行為不僅直接損害學生和家長的利益,更是擾亂良好的教育秩序。建立嚴格的執法打擊機制是規范辦學行為的重要措施。8月18日,半島都市報記者從市教育局采訪了解到,青島出臺了可謂“史上最嚴”的教育行政執法文件,包括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在內的12個部門建立起了教育行政執法聯動協作機制。一旦出現非法辦學等違法行為,12個部門將聯合執法打擊,最快行動。
青島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食藥監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金融辦、市物價局、市國稅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等12個部門出現在教育行政執法聯席會議成員名單中,12個單位共同建立聯合執法機制體現出青島打擊非法辦學等教育違法行為的決心。
按照要求,青島建立12部門聯合的教育行政執法共同責任機制,將以查處非法辦學行為為重點,嚴厲打擊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抽逃資金等違法行為,建立部門聯動、各負其責、協調一致、無縫覆蓋的教育行政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為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此后,青島市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業務協調例會制度、快速聯動工作機制、日常聯合巡查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聯絡員制度,來進行日常聯動工作。
打擊教育行政違法案件,快速行動是非常重要的。根據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在日常監管檢查、群眾舉報、媒體報道等渠道發現的涉及教育違法行為,認為有必要立即進行聯合查處的,該部門即為聯合執法發起部門,及時告知其他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其他成員單位在接到發起部門的聯合執法請求后,應及時響應,商定聯合執法時間和方式,一般情況下應在3個工作日內派出行政執法人員到違法現場聯合處置,特別緊急情況下行政執法人員應在1小時內到位。
市教育、公安、工商、民政、消防等部門派人或管轄地相關部門派人參加組成聯合巡查執法隊伍,對教育違法行為的重點區域進行不定期聯合巡查,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視情參加。日常巡查活動由相關成員單位根據需要提出,市教育局負責統籌安排時間,并通知參加單位及人員。對在每年寒暑假等教育違法行為集中的時間段,建立集中整治工作機制,由聯席會議或業務協調例會確定集中整治主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對教育違法行為進行聯合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