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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對房源真實性進行全面核驗,不得強制捆綁金融服務,設立失信中介機構“黑名單”,對嚴重失信的中介機構和個人實行行業禁入。
全面實行房源信息核驗制度 針對當前部分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發布虛假房源、隱瞞房屋存在抵押等信息、強制代辦收費等問題,此次《意見》要求各地中介機構,全面實行房源信息核驗制度,中介機構應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標明房源核驗情況、房地產中介服務編號、房屋坐落、面積、產權狀況、掛牌價格、物業服務費、房屋圖片等。對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中介機構要在房屋買賣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房源信息撤除。
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意見》提出,中介機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各地要全面實行交易合同網上簽約,防止“一房兩賣”。同時,各地應盡快全面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
房產中介未來須實名服務 《意見》明確,對中介實行備案制度和名單公示制度,提醒群眾審慎選擇中介機構。為加強中介從業人員管理,《意見》明確,中介從業人員在網站等渠道上發布房源信息的,應當以真實姓名發布,服務時應佩戴標明姓名、機構名稱、國家職業資格等信息的工作牌;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對中介人員實名登記;落實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將建立中介信用管理平臺 根據《意見》,各市縣有關部門下一步要加快建設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及時將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基本情況、良好行為及不良行為記入信用管理平臺,并向社會公示。全國層面的信用管理平臺也將逐步建立,并納入全國社會信用體系。
對違法違規的中介和從業人員,有關部門將通過信息共享,對嚴重失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嚴重失信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限制其從事各類房地產中介服務;對中介作出的違法違規決定和“黑名單”情況,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對嚴重失信中介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從業人員等,將聯合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
有利于凈化房屋中介市場 青島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意見》對于規范行業發展,提高服務品質,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正規的中介機構,合法操作的業務,能夠更好地占領市場,而不正規的中介機構則會壓縮生存空間,整體加快優勝劣汰。具體執行細則和地方推行力度,是落實效果的關鍵。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德銀
部分優質房源成吸引顧客噱頭 記者日前探訪了大學路、臺東多家房介發現,一些看起來性價比很高的房源往往都沒了,或者和宣傳的不太相符。在大學路一家房介,記者表示看中了一套萊蕪二路的房源,但被中介告知:“這個房源比較搶手,前幾天剛賣出去了,我給你推薦幾個別的房源吧。”在臺東的兩家房介,記者也碰到了類似的問題,性價比高的房源基本都出手了。 “不排除確實賣出去了,但很多時候其實就是房介為了吸引客戶制造的噱頭。 ”島城一家房介的經紀人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