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人從日照嵐山碼頭出發,駕船出海捕魚。第二天,只回來了一個人,另一個人至今沒有找到……近日,大眾網記者接到市民孫女士的求助電話,她的弟弟在一次出海后就沒有回來,而此事至今沒有人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
姐姐收到噩耗:弟弟出海捕撈掉入海中
2016年6月7日,孫女士突然接到了村書記打來的電話,說她的弟弟孫景善跟別人出海捕撈時掉海里了,讓她去一趟嵐山。她趕緊和女兒鄭女士、女婿孫先生趕到了嵐山。
之后,他們見到了和孫景善一起出海的張宗成,后者告訴他們,孫景善在夜晚時不小心從船上掉到了海里。
盡管不愿意相信這個事實,但是孫女士和家屬們從那之后就確實聯系不到孫景善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從6月7日到現在,他們聯系了當地居委會、邊防派出所、日照海警、江蘇海警等部門,但是沒有收到一個明確的答復。
“好好的一個人說沒就沒了,我們接受不了,現在都不給我們立案。”孫女士的女兒鄭女士說,他們一家人很多年前就開始在日照生活,舅舅孫景善經常住在嵐山,有時也到日照市區居住。
船長講述事發經過:雇工在船上消失
8月9日上午,記者聯系到了和孫景善一起出海捕魚的船長張宗成。他說自從發生了這件事后,他就很少出門了,幾乎每天都待在家里。在簡短的交流后,他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張宗成有一艘10多米長的木船,2002年因漁船脫審,漁船一直閑置,沒有從事海上漁業捕撈生產。2011年開始,他多次用該船攬一些小活干。今年,活越來越少,迫于生計,他決定出海捕撈。
張宗成今年54歲,考慮到安全、體力等因素,他決定雇一個人陪他一起出海,這樣他就認識了經常在零工市場找工作的孫景善。兩人商定,出一次海(都是當日去次日回)給250元的勞務費。兩人前兩次出海都很順利,在返回岸上時,張宗成按照約定支付給孫景善勞務費。沒想到第三次他倆一起出海時,只回來了一個人……
張宗成說,5月27日晚7時,兩人出了海。晚上11點左右,由于漁船在起網過程中,漁網上泥很多,張宗成就開始清泥,當時孫景善就在不遠處的網臺旁邊。可五六分鐘過后,他發現孫景善不見了。他趕緊到船上伙房等地方找,都沒有找到他。
“當時海上風平浪靜,他應該是不小心掉到海里了。”張宗成說,他在海上找了一晚上加第二天一上午,沒見孫景善的蹤影,5月28日下午,他返回了碼頭。
居委會:雇工一個人居住 事故船為“黑船”
回到岸上后,張宗成找到了他所在的嵐山頭街道圣嵐路居委負責人,找來熟人一起出海去找孫景善,并去嵐山頭邊防派出所報案。
嵐山頭街道圣嵐路居委會副書記張祖光告訴記者,孫景善老家在吉林,多年來一直在嵐山打零工,在當地租了一間民房居住,平時都是一個人過日子。當地認識孫景善的人都只知道他姓孫,不知道他全名。張祖光通過聯系孫景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才聯系到了他的姐姐孫女士。
“之前也發生過這樣的事,99%都能協商解決。”張祖光告訴記者,之前在海上發生的類似事故,家屬、居委和當地法律服務所通過協商基本就能解決了,張祖光說,張宗成的這艘漁船沒有手續,也就是常說的“黑船”,因此也沒有保險,出事后無法獲得理賠。而且,張宗成的家境也比較貧寒,所以無力賠償。
多個部門未給出明確答復 仍未立案
9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系了嵐山頭邊防派出所,一位男工作人員說,從事故發生地點來看,應該歸海警管轄。記者隨后聯系了日照海警,一位李姓警官告訴記者,事發地(漁船上的設備顯示為北緯35.03)不在日照海域,應該歸江蘇海警管。
江蘇海警一位任姓警官說,即使事發在江蘇海域,船主是日照人,停靠的是日照的碼頭,日照海警是可以立案的。任警官還表示,法律上有規定,12海里以內歸當地邊防管理,海警沒有管轄權。
了解情況后,江蘇海警一位徐姓警官又回復說,事發海域屬于連云港邊防支隊管,建議家屬與連云港邊防支隊聯系,并給了一個號碼,“他們一定會接這個案子,這個確實不是我們管,我們對此無能為力,請您諒解。”
孫女士一家隨后又與連云港邊防支隊聯系,一位謝姓警官回復說,海上職責是由海警負責,公安部有專門的文件,海警和邊防的管轄職責劃分以海岸線為界,早已沒有12海里分界的說法了。“我們不能越權管這件事情。”他還建議,如果事發地在江蘇,可以聯系江蘇海警三大隊。
家屬:懷疑事情的真相
鄭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后,她們也到當地了解了一些情況。如果孫景善真的出事了,她們懷疑舅舅的死并不像船主張宗成說的那么簡單,而是有其他原因。
鄭女士說的其他原因主要包括兩種。一種是她懷疑舅舅與張宗成在船上產生了矛盾,后者將前者推下大海。至于另一種,她懷疑張宗成只是頂包,孫景善可能是跟別的船主出海時死亡,由于擔心賠償等問題,因此找家境較為貧寒的張宗成頂包。
目前,由于沒有部門給立案,此事沒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我們所了解的都是船主的一面之詞,現在希望能有個部門幫我們具體調查一下,查清楚舅舅的具體死亡原因。”鄭女士說。(大眾網記者 崔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