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8月8日訊 李先生是青西新區深港城的業主,雖然小區尚未交付,可李先生卻在最近幾天接連得到小區規劃要變更的消息,“大門的位置挪了,小區里面的道路也變了,可這一切都是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睂Υ?,記者從深港城售樓處了解到,開發商青島深港基業投資有限公司已經向規劃部門提出了更改規劃的申請,更改原因是由于原出入口無已建成的配套道路與其對接,“這屬于正常的規劃更改,不會影響業主生活?!?br>
深港城尚未交付 小區大門已經挪了位置 李先生是青西新區深港城項目的業主,當初把新家選在這里,也只因為看中了深港城項目“鬧中取靜”,“深港城在嘉陵江路和江山南路的交叉口,出門就是交通主干道,交通很方便。但小區的大門沒有直接對著路口,過往車輛對我們的生活影響比較小?!?br>
李先生想象著交房后的便捷生活,不料這一美夢卻被一紙公告打破?!扒皟商煊形秽従优既豢吹搅诵^變更規劃的公告,大門要從13號樓的西南方向變更到14號樓的西南方向,正對著門口的江山南路?!?br>
“先不說大門開在這里影響風水,以后出入交通都是大問題,而且大門距離14號樓太近,車輛進出都會影響業主休息?!崩钕壬f,規劃更改后,小區大門直對著江山南路,而江山南路算是附近的交通主干道,距離門口不遠的地方還有公交車站和人行橫道線,平時的車況和路況就非常復雜,如果今后再加上進出小區的車輛,交通擁堵是必然的。
李先生告訴記者,除了小區大門位置的規劃變更,還有一條小區內的道路規劃也發生了變化,“以前是6米寬的雙向車道,現在要變成4米寬的單向消防通道,回家的話都要繞小區一圈?!?br>
李先生還說,如今讓大家著急上火的不僅僅是小區規劃要變更,開發商對待此事的態度也很讓人生氣,“要改規劃這事都沒有事先通知業主,如果不是鄰居偶然發現,我們還都蒙在鼓里。”根據李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開發商如要變更小區平面布局,需要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對于開發商未經業主同意變更規劃且不能恢復原狀,開發商需要支付的違約金竟然為0,“這不擺明了是霸王條款嗎?”
售樓處稱規劃變更屬正常 業主不同意可投反對票 8月8日一早,記者來到了深港城小區,由于項目尚未交付,小區內的道路和大門的外形還都看不到,但現場的工人表示現在的大門就規劃在靠近江山南路的位置,而且施工時也已經按照這個方案進行施工。
記者在現場看到,距離深港城不遠的地方還有一個定期開放的集市,逢集的時候周邊人流量和車流量都比較大,而且江山南路還特別規劃了公交車專用道,路況十分復雜。
在工地外的圍墻上,記者看到了青島市規劃局黃島分局監制的《建設項目規劃變更許可批前公告》,深港城有包括西出入口位置、小區內道路、配套用房等多項內容需要更改。
隨后,記者又找到了位于克拉瑪依賓館內的深港城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規劃的確發生了多處更改,這都是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正常情況,規劃更改后也不會對業主的生活產生影響。
根據工作人員的指引,記者在售樓處的墻上看到了《關于深港城規劃變更說明的通知》,“因原西出入口無已建成的配套道路與其對接,且物業交付后將造成業主不方便使用及消防道路問題需進行變更,原西出入口變更到14號樓西南角,變更后的大門為南向?!?br>
“要是不同意改規劃,就帶著身份證到售樓處填表,只要有超過半數的業主不同意,規劃就不改了?!痹谶@則通知上,開發商要求業主在8月12日前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到深港城售樓處簽署《不同意小區平面布局變更書》,若業主在規定時間內不反饋意見,視為同意小區平面布局變更書。
告知書為批前公示 規劃局建議業主按指定方式反饋意見 記者從青島市規劃局黃島分局了解到,此次公告為規劃更改前的批前公告,深港城原本的西出入口由于受到南側武家莊圍墻的阻擋,無法連接外界的道路,因此才調整了大門的位置?!拔覀冊诠嫔弦呀泴懬宄耍瑯I主如有反對意見可以到指定地點反饋,而且今天上午我們也收到了200多份深港城業主的意見書,在最終審批時也會考慮業主的意見?!?br>
對于開發商在售樓處進行的投票,工作人員建議業主還是按照公告上指定的方式反饋意見,“如果業主是在售樓處投的反對票,開發商很有可能不把反對信息告知規劃部門?!?br>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青島分所的李升成律師表示,根據雙方的購房合同規定,如果開發商未經業主同意擅自變更規劃屬于違約行為,“理論上對于這種規劃變更,開發商應該通知到每一位業主,如果實在通知不到,則可以采用公示的形式?!?br>
關于合同中開發商擅自更改規劃的違約金為0的情況,李律師認為這一條款利用了開發商的優勢地位,有較為明顯的偏向性,在法院審理中并不會予以支持,“如果沒有規定違約金,業主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就規劃變更給自己帶來的實際損失要求開發商賠償?!?br>
記者 于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