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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8月8日消息 為落實國家總局“四有兩責”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切實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從5月中旬至9月上旬,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從嚴打擊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輔助降血壓、等易發生非法添加行為的保健食品,以及其他違法行為。
違規銷售保健品被罰15000元 2016年3月,食品藥品執法人員對某保健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檢查發現,在該經營場所內一個房間內的待售商品貨架上擺放著“達圣元牌葡銀蜂軟膠囊(0.4g×120粒)”3盒、”海之圣牌螺旋藻片(凈含量:75g/瓶,2瓶/盒)”2盒、“海之圣牌鈣維生素D軟膠囊(凈含量:60粒/瓶,2瓶/盒)”2盒。現場3名工作人員正在對十幾名老人推銷上述商品。
經調查,該經營部負責人未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即于2016年3月起銷售保健食品,“達圣元牌葡銀蜂軟膠囊(0.4g×120粒)”是該負責人于2016年3月2日從威海百合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價格是260元/盒,共購進了15盒(12盒/箱),共計購進價格3900元。“海之圣牌螺旋藻片(凈含量:75g/瓶,2瓶/盒)”是尚海濤于2016年3月2日從青島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購進的,進價是100元/盒,共購進了4盒(12盒/箱);“海之圣牌鈣維生素D軟膠囊(凈含量60粒/瓶,2瓶/盒)”是尚海濤于2016年3月2日從青島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購進的,進價是92元/盒,共購進了4盒(12盒/箱),其中“海之圣牌螺旋藻片(凈含量:75g/瓶,2瓶/盒)”和“海之圣牌鈣維生素D軟膠囊(凈含量60粒/瓶,2瓶/盒)”是贈品,不用于銷售。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之規定,構成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給予以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056元整;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達圣元牌葡銀蜂軟膠囊(0.4g×120粒)”3盒、“海之圣牌螺旋藻片(凈含量:75g/瓶,2瓶/盒)”2盒、“海之圣牌鈣維生素D軟膠囊(凈含量60粒/瓶,2瓶/盒)”2盒;罰款人民幣15000元整。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6類功能保健食品列入整治重點 據介紹,本次專項整治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整治的重點品種:聲稱減肥、緩解體力疲勞、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輔助降血糖和輔助降血壓6類功能保健食品。整治的范圍包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管理薄弱的生產企業、委托生產企業和批發市場、區域代理商;涉嫌生產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企業;利用會議、講座等方式銷售保健食品的企業;經初步篩查有非法添加嫌疑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整治重點是保健食品是否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或其他物質;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中是否標示有與國家批準內容不一致原料。
在專項整治中結合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和日常監管,從嚴打擊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輔助降血壓等易發生非法添加行為的保健食品。在生產經營環節重點檢查原料管理、生產工藝、生產記錄成品保存和檢測檢驗以及《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定》等,重點對生產經營企業夸大宣傳嚴重、群眾投訴舉報集中的易非法添加品種加大抽檢力度和檢查頻次,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重點解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這一社會影響面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領域突出問題,進一步確保人民群眾食用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2369人次,檢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16家,經營單位1028家,抽檢保健食品117批次,立案12起,罰沒金額12.5萬元。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