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幾個月,海洋貝貝文化藝術培訓學校的幾個孩子家長一直在到處維權,教育局、工商局、媒體找了一個遍。“我們的孩子在新業廣場的海洋貝貝學習舞蹈,前段時間,給孩子教授舞蹈課程的舞蹈老師跟學校鬧矛盾,直接不來上班了,導致我們的孩子處于沒有合適老師教的情況。”一位家長告訴記者,出現了這種情況,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是學校和老師的問題,所以我們就跟學校商量,能不能將剩余的學費退還給我們。”
學校給出的答復是 ,要退錢可以,但是學校只能退一半,另外一半的費用,家長們需要去找授課老師退。“而且學校要求我們簽一個合同,才能退這一半的費用。”一位家長說,合同的大致內容是,學校跟退款無關,是因為老師的問題等等。
這樣的結果自然無法讓家長接受,他們要求學校全額退還剩余學費。因此,他們到處維權。這位家長說,到目前為止,他們已經到教育、工商等部門投訴,只是目前仍未解決。
海洋貝貝:學費跟老師均分 7月22日,記者到海洋貝貝門店了解此事。一位自稱姓左的負責人表示,海洋貝貝方面只是提供一個場地,他們與培訓老師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兩者之間是平均分配的,這位左經理表示,海洋貝貝方面愿意在7月份將本方應該退還的錢退還給家長,至于另一半錢家長只能找舞蹈老師本人索回。
在記者的調查中,海洋貝貝的說法跟回復家長的說法一致。但是家長表示,“我們把錢交給了海洋貝貝,并沒有把錢交給老師,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去找老師要錢。”
教育部門:不是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 對此,山東重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峰認為,家長討要剩余學費是最低要求的維權,“既然簽了合同,學校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既然無法履行合同,就要賠償家長。現在家長不要求賠償,只要求退還剩余學費,學校沒有理由不退。不管學校跟舞蹈老師是什么合作關系,家長是跟學校簽的合同,退款就應當由學校來組織協調解決。”
那么為什么家長四處維權沒有成功呢?記者咨詢了青島市教育部門,對此,教育部門的回復是,海洋貝貝不是青島市教育局審核的民辦學校。也就是說,沒有經過教育部門的審批,就不在教育部門的管轄范圍之內。
對于是否是違規辦學,左經理表示,海洋貝貝總部位于城陽,全稱是海洋貝貝文化藝術培訓學校,在現場,他向記者出示了教育部門頒發的手寫體的辦學許可證,稱海洋貝貝目前正處于試辦階段,需要經過一年的時間,馬上就能領到更為正規的印刷體辦學許可證了。對此,記者并沒有從教育部門處得到證實。
不過,在多方協調處理下,這件事情總算是有了結果。8月1日,記者再次聯系海洋貝貝協調解決此事時 ,被告知,他們已經通知家長去拿回全額的剩余學費。
記者 王磊 實習生 譚筱媛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