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27日訊 “新都心苑兩次延遲交房,半年內違約金還是0。”2014年4月,周先生花費80余萬購買了位于市北區重慶南路新都心苑小區的一套住房,合同約定2016年3月31日前交付,但開發商青島博雅華府置業有限公司卻兩次延遲交付,而且合同的霸王條款還規定延遲交付后180天內違約金為0。對此,新都心苑售樓處工作人員回應確實因工程進度延遲了交房時間,7月28日將通知業主交房事宜。如果業主對違約金有異議,可在交付后與公司協商。
延遲交房四個月,半年內違約金為0 2014年4月,周先生來到位于市北區重慶南路的新都心苑小區看房,小區周邊交通便利,中小學和商場配套也算完善,就花費80余萬購買了一套住房,合同約定2016年3月31日前交房,可周先生滿心期待地等到現在沒等到交房通知。
“3月底的時候我沒接到交房通知,就主動給置業顧問打了電話,得到的答復是要延期交付,原因是小區的綠化還沒做好,估計5月份就能交房。”周先生耐心地等到了5月,可房子仍然沒有交付,這此次不能交房的原因也變成了房屋沒有通過驗收,“置業顧問說房子要等到7月份才能交付。”
“現在已經是7月底了,可交房的事沒有任何消息,而且我們還發現購房合同里約定的違約金還是0。”周先生說,買房時自己并沒有注意合同中關于延期交房的規定,直到最近才偶然看到合同第十二條規定,“若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間內交付房屋,違約金按照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0計算,逾期超過180日,自第181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照萬分之0.5支付違約金。“
工程進度延遲導致延期交房 對此,新都心苑工作人員回應稱,2016年7月28日,開發商將陸續給業主們消息,但具體內容并不確定。“應該是通知業主們交房,具體內容28日就知道了。”
為何屢次延遲交房?工作人員回應新都心苑工程進度有所延遲,3月底時綠化工程確實還未完成,但目前除了垃圾還需處理,其他工程已基本完成。至于是否通過驗收,工作人員表示驗收工作由工程部具體負責,他并不清楚。“但是不通過驗收不會交房,如果我們硬要交房,也會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
至于違約金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需交房之后再談違約金賠付的問題,“業主若對違約金有異議,可以等交房之后與公司協商。”
違約金一般不低于同期存款利率 對此,青島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人員表示建筑工程驗收由開發商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進行,未通過驗收的房屋不允許交付,若開發商違規交房將做出處罰。但目前新都心苑是否交付他并不清楚,需移交具體工作人員查詢,將在3至5個工作日內給出答復。
而山東睿德律師事務所的鄭勝儀律師表示法律對違約金數額未做強制規定,但一般來說,違約金最高不高于總房款的30%,最低不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若業主們對違約金有異議,可先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信網將繼續關注。信媒體記者 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