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19日訊 2014年7月,馬先生花費60余萬購買了膠州市忠觀悅府C區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約定2015年12月30日前交付,卻一直拖到2016年6月30日才交房,不僅如此,業主們收房時開發商青島建榮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卻無法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證,“房子質量如何能保證?”對此,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房子已通過單體驗收,達到了交付條件,而信網從膠州市城鄉建設局質監站了解到,忠觀悅府未通過單體驗收就擅自交付使用情況屬實,已對建設單位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延遲交房又違規交付 開發商被質疑“大忽悠”
2014年10月,馬先生花費60余萬購買了位于膠州市杭州路與瀘州路交會處東80米忠觀悅府C區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約定2015年12月30日前交付,但是到期后卻沒收到收房通知書。“我們僅收到置業顧問的電話,稱因市政管網沒有建齊,房子延期交付了。”馬先生說,業主們要求開發商出示一份書面通知,但他們一直沒有出示。
2016年6月30日,馬先生等業主終于收到收房通知書,開發商卻無法出示驗收合格材料。馬先生告訴信網,C區4號樓至9號樓的業主先后被通知收房,但很多人并不清楚開發商需公示驗收材料,稀里糊涂收了房,后來了解詳情后都感覺被“忽悠”了,“開發商欺負業主們懂得少,沒通過驗收的房子質量合格嗎?”
除此之外,業主們還發現商品房預售合同上規定的違約金僅萬分之0.1,低于同期貸款利率。馬先生說,開發商還告訴業主,預售合同是統一的范本,違約金也是統一的。為此,業主都希望開發商提供房屋驗收合格材料后再交房,并且提高違約金賠償萬分比。
建榮建設公司: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
7月18日,售樓處工作人員回應稱早已通過單體驗收,已經達到交付條件,今年6月1日已經向質監站提交了相關驗收材料,但是審核需要一個過程,目前確實沒有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證。“沒有驗收材料的房子并不一定是有質量問題,通知大家交房的原因一方面是不想再延期交房,另一方面許多業主也等不及裝修。”該工作人員說,如果不想收房可以再等等,但是90%的業主都收房了。
至于何時能拿到材料,該工作人員表示主要看市政的進度,目前無法告知準確時間。而對于違約金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該有的賠償數額一定會有,但是賠償比例只能按照合同上約定的萬分之0.1。“如果業主有異議,可向地產其他部門反映,售樓處無法決定。”但是具體向哪個部門反映,工作人員表示只能業主自己打聽。
質監站:已對建設單位依法進行處罰
對此,膠州市城鄉建設局質監站稱,忠觀悅府未經驗收擅自交付使用情況屬實,質監站已于2016年7月1日對該小區的建設單位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房屋驗收應由建設單位提出,質監站對其驗收程序的合法性進行監督,但是到目前為止,該小區建設單位提供的驗收材料不全,仍未通過驗收。“如果業主再發現其違規交房,可繼續向質監站投訴。”
而對于違約金的問題,山東睿德律師事務所的鄭勝儀律師認為,雖然合同已對違約金做出規定,但違約金最低應不少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該合同規定的違約金偏低,業主們可先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聯合起訴。
信媒體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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