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黃島婦女鄭某為了還債,竟然騙取他人房產(chǎn),然后用騙來的房子設(shè)套繼續(xù)騙取他人錢財大約百萬元。由于鄭某欠下的債務(wù)太多,造成了多人追債的局面。7月13日,記者從黃島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鄭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逮捕。
36歲的鄭某是黃島人,2014年11月,她在一次聚會上認(rèn)識了黃島市民朱某。當(dāng)時,朱某想從銀行貸一筆錢做生意,但是由于在銀行有不良記錄而無法貸款。于是鄭某就告訴朱某自己在銀行“有人”,只要能把朱某名下的房子過戶到她名下,就能用房子作抵押貸出來100萬,貸款兩人可以平分。朱某一聽挺高興,就按照鄭某的辦法,將自己的房子過戶到了鄭某的名下。鄭某很快便以房子為抵押先后向他人借錢60余萬元,她一分錢也沒給朱某,而是自己用來償還債務(wù)。后來朱某給鄭某打電話,鄭某先是推諉,后來根本不接,朱某感覺被騙了。他想到自己還欠朋友王某一筆錢,就把這個情況告訴了王某,讓他直接找鄭某去要錢。2015年6月,王某找到鄭某要錢,鄭某稱自己沒錢,提出來可以將這套房子賤賣給王某,只要王某給她11萬元就行。
其實此前,鄭某早就將這套房子以30余萬元的價格轉(zhuǎn)賣給別人了,可王某哪里知道,就通過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付給鄭某9萬元。之后,王某才發(fā)現(xiàn)房子已不在鄭某名下,根本辦理不了過戶手續(xù),于是報了警。今年2月26日,青島公安局黃島分局經(jīng)偵大隊展開調(diào)查,最終在一處出租屋內(nèi)將鄭某抓獲。(記者 趙玉勛 通訊員 殷世界李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