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4日訊 為了進一步規范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眾查詢獲取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青島市環境保護局按照山東省“互聯網+”行動計劃(2016-2018年)中的“互聯網+環保”的行動目標和行動任務的要求,根據環保部發布《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規定,組織建設了“青島市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并于6月24日建成,開通試用。各區市環保部門正抓緊組織重點排污單位登錄平臺錄入信息,信息錄入工作于7月10日前結束。屆時,公眾可登錄平臺(http://gkpt.qingdao.gov.cn/)查詢排污單位發布的環境信息。 “青島重點排污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工作,是山東省“互聯網+”行動計劃(2016-2018年)中“互聯網+環保”行動的一項重要目標和行動任務,是青島市環保創新工作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有關要求,青島市環境保護局確定了《青島市2016年度環境信息公開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于2016年3月31日對外公布。 記者了解到,2016年,全市共有254家企業事業單位納入2016年度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主要包括重點監控企業、污水處理廠、醫院、生活垃圾處理場等。與2015年度相比,今年增重點排污單位百余家,主要擴大了重點工業企業、醫院和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范圍。
2016年度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應公開如下環境信息:基礎信息,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生產地址、聯系方式,以及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情況,以及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的排放總量;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列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重點排污單位還應當公開其環境自行監測方案;以及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
根據2015年9月7日青島市環保局出臺《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重點排污單位一旦出現未公開或者未按規定的內容公開環境信息、未按規定的方式和時限公開環境信息或者環境信息公開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將面臨五千元到三萬元不等的罰款。
信媒體記者 于曉 通訊員 孫俊杰 彭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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