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悉,《條例》已于2016年4月28日由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16年5月26日批準?!稐l例》中規定,配套設施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實現設計、建設、交付使用的“三同時”,還增加了房地產開發企業黑名單制度。同時,針對延期交付、臨時停工等問題,《條例》也從監管角度進行了規范。
據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局長楊湧介紹,自2006年公布實施《青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以來,對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規范市場秩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房地產行業管理模式、開發建設模式、企業經營模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房地產市場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條例》的修訂即為了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
《條例》緊扣“保護民生、規范市場”的核心導向,根據房地產市場的新變化對內容做出了修訂。為解決開發項目配套項目滯后問題、創造良好的居住環境,《條例》規定,城市基礎設施和配套公共設施應當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實現“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配套范圍之外的社區養老、醫療衛生、體育健身、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設施建成后,應按相關規定進行移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前款規定設施的規劃用途,不得擅自轉讓、無償占用前款規定設施。
針對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的問題,為了強化企業信用管理,《條例》明確提出,將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實行房地產開發企業黑名單制度,以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圍。納入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黑名單的企業,不得再次進入本市房地產市場,有關信息載入該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資者個人誠信檔案。據楊湧介紹,這是青島在國內率先將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失信名單制度上升到地方性法規層面,為加快推進我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的信用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外,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條例》對房地產開發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延期交付、臨時停工等問題進行了規范。例如,通過建立交付使用公示制度,明確開發項目交付使用條件,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交房糾紛;通過健全房地產項目資本金和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保證項目自有資金充足,降低項目運作風險,防止出現“爛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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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這些情形
企業將上“黑名單” 新《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納入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黑名單:(一)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二)一房多售,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三)違反合同承諾,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并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四)拒不按照規定移交城市基礎設施和配套公共設施產權的;(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黑名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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