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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強制執行,將拒不履行生效裁決的心海廣場“二房東”青島米高梅商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米高梅公司)強制遷出,將心海廣場項目內4萬多平方米的后勤保障中心、物業中心及水電等各項物業設施、設備強制移交給申請執行人青島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城投集團)。經過7個小時的緊張工作,現場移交結束,城投集團接手心海廣場物業。據了解,本次執行活動,不涉及在心海廣場項目內經營的商戶和他們的財產。
凌晨4時集合展開行動 昨天凌晨4時許,市中院百余名執行法官和法警已經集結完畢并分配執行任務。“這次執行的目標是將奧帆中心內心海廣場‘二房東’米高梅公司強制遷離,將心海廣場4萬多平方米的物業交還房屋所有者城投集團。”經過分析,市中院執行法官、法警分成30多個小組,各司其職,計劃以最快速度執行完畢,不影響心海廣場內正常營業的商戶。
清晨5時許,強制執行行動開始,執行干警進入尚未營業的心海廣場內,破拆門鎖后,先將位于一層的米高梅公司物業辦公室清空。“首先我們要對里邊的物品進行清點,編上號,貼上標簽,再由搬家公司將這些物品搬到事先找好的倉庫放好,貼上封條,將來以備雙方當事人交接。”市中院執行二庭副庭長于江濤介紹,清空后,馬上開始移交,將物業辦公室移交城投集團。
接下來,在申請執行人城投集團的配合下,法院又將監控室、后勤保障中心、地下倉庫等公共區域查封或清空,連同水電氣等公用設施一并交還城投集團,并當面告知米高梅公司法人代表。整個執行在上午10時許接近尾聲,沒有影響商場正常營業。
租賃合同被裁決解除 市中院執行法官介紹,2008年12月31日,城投集團與米高梅公司簽訂租賃協議,將面積40800平米的心海廣場租給米高梅公司,租期20年。隨后,經“二房東”米高梅公司運作,星巴克、海底撈、俏江南等30多家知名品牌入駐。隨后,因房屋產權證明和租金繳納等問題,城投集團與米高梅公司的分歧日深。米高梅公司除了前期支付了1400萬元租金以外,至仲裁時仍拖欠租金4000余萬元。
2014年8月4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解除雙方合同,并由米高梅支付拖欠城投租金4000多萬元。同年12月24號,該案在市中院進入執行程序。
于江濤告訴記者,這起執行案件剛立案10多天,也就是2015年1月11日,米高梅公司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了撤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的訴訟,北京市二中院給予立案,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暫時中止。隨后的2015年5月份,米高梅公司又撤銷了這個訴訟,根據北京市二中院的法律文書,市中院恢復了執行程序。
“一年以來,我們多次做工作,希望雙方通過和平協商的方式解決,被執行人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市中院先后發出執行通知、公告等,要求米高梅公司騰出物業履行義務,而他們仍是以各種理由拖延不搬離,所以只能強制執行,將被執行人占有、使用的全部租賃房產返還給申請人。”于江濤說。
雙方都是青島公司,為什么要到位于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呢?于江濤介紹,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可以自行約定仲裁機構,當時兩家公司約定的是發生矛盾糾紛,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而仲裁的結果生效后,就是生效的法律文書,也是此次執行的依據。
欠租仍需進一步執行 昨天上午,心海廣場項目內4萬多平方米的后勤保障中心、物業中心及水電等各項物業設施、設備被強制移交給城投集團,米高梅公司的部分辦公用品等已經由法院登記查封,等周一上班后雙方正式移交,米高梅公司就可以將物品領回。
下一步,法院還將繼續執行米高梅公司所欠4000余萬元租金。記者昨天在執行現場見到幾名等待上班的心海廣場內某品牌商家員工,他們告訴記者,他們并不關心誰是商場的管理方,擔心的是商場的整體運營情況。
記者 孫啟孟 通訊員 呂佼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