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今天從省安監局獲悉,安監局將于近日印發《山東省安監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以下簡稱《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明確規定,對查實的匿名,只要能聯系到舉報人,也可給予獎勵;舉報人不能到省局現場領取獎勵的,只要能提供有效個人信息也給予獎勵。
據了解,去年省安監局曾制定下發《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從舉報受理、核查、辦結及獎金發放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將最高舉報獎金提高到20萬。《獎勵辦法》實施一年來,極大地調動了群眾舉報身邊安全生產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的積極性。今年一季度,全省受理舉報978件,同比增加6.6%,發放舉報獎金13萬,同比增加330%。但是也出現了舉報人出于自我保護致獎金無人領取的等問題。
為此,此次制定的《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簡化了舉報獎勵領取程序,擴大了獎勵范圍、細化了獎勵標準,使舉報獎勵落實更便捷、實用、更具有可操作性。
省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獎勵辦法》公布的適用獎勵的重大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項目較少,與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安監總局制定分行業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分類不完全吻合,一些查實的舉報找不到相對應的獎勵標準,獎勵無據可依。新制定的《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進一步細化了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標準,擴大了獎勵范圍,增加了對舉報職業衛生的獎勵項目,獎勵項目由以前的63項擴大到356項,基本做到了全覆蓋、無漏項,確保舉報獎勵有據可依。
現行《獎勵辦法》規定只對查實的實名舉報人進行獎勵,但現實操作中大部分舉報人顧慮多,出于自我保護角度,不愿留下真實姓名,更不愿親自辦理領取獎金的相關手續。這就導致目前舉報雖已查實,但獎金卻無人領取的現狀。針對這一情形,《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明確規定對查實的匿名,只要能聯系到舉報人,也可給予獎勵;舉報人不能到省局現場領取獎勵的,只要能提供有效個人信息也給予獎勵。
同時,《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降低了舉報獎勵條件,舉報人更容易獲得獎勵。現行《獎勵辦法》實行的是誰查處誰獎勵原則,獎勵發放周期長。《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中規定,凡是向省安監局直接舉報的生產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以及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省安監局均可直接對舉報人獎勵。
此外,《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還增加了職業衛生方面的獎勵項目。近年來,各級有關部門對《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不斷深入,群眾自我保護意識不斷提高,職業衛生方面的舉報不斷增加,而現有《獎勵辦法》沒有設置相應的獎勵標準,導致舉報獎勵落實無依據。為此,《獎勵發放程序及標準》將職業衛生納入舉報獎勵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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