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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西市姜山鎮一棟還未完工的別墅把高壓線直接建在了樓里邊。
四條低壓線被套上塑料管埋在混凝土房梁內。
翻拍照片顯示建樓初期的情形。
翻拍照片顯示建樓后期的情形。
那個別墅太牛了,直接把高壓線蓋進了樓里。”近段時間,有萊西市姜山鎮西李權莊村的居民向本報反映,在該鎮海星路靠近泰光小學的位置有一棟還未完工的別墅把旁邊一臺變壓器上相連的高壓線直接建在了樓里邊。
5月9日,記者前往采訪發現,該別墅建設沒有相關審批手續,此前包括西李權莊村委、當地供電、土地所等多個部門進行過阻止,但均由于沒有執法權,別墅最終還是建了起來。別墅主人卻表示,這個地方是他先“買”的,高壓線影響了建樓,他也是一名受害者。
■現場探訪 有人建別墅,把高壓線蓋樓里 5月9日下午,記者來到姜山鎮西李權莊村村南,找到了這棟把高壓線蓋進樓里的別墅。這棟別墅是獨棟,別墅西側是貫通南北的海星路,北面則是約2米高的圍墻,南側是一個寬約4米的土路,東側則是一片空地。
別墅主體已經完工,外墻已經用水泥抹平,底層也已經裝好了卷簾門,在別墅的附近有一臺變壓器,固定變壓器的電線桿上印著“10kv李企#1線中心中學直線西李權莊A臺分支線#02”字樣,變壓器頂端有三條帶絕緣膠皮的高壓線和下層的四條低壓線,其中四條低壓線被套上白色的塑料管埋在了二層和三層之間的混凝土房梁內,三條高壓線則直接從三層窗戶穿樓而過。記者在現場并沒有發現別墅內有人居住。
高壓線“穿樓而過”,讓人為之捏一把汗。“高壓線從別墅的一頭進去,另一頭出來,這房主是得有多大的膽氣敢這么建房子,工人也是拿生命建房啊……”路過的李女士說。
■供電部門 先架線后建房,多次制止無效 為何別墅會把高壓線蓋在樓里呢?記者就此聯系到了萊西市供電公司,據該公司安質部主任孫占福介紹,高壓線的規劃是通過政府部門審批的,變壓器2013年建成,主要給東側的居民供電。2015年冬天,他們初次發現該地塊上準備建房,多次前來制止并通知了有關部門,但是由于沒有執法權,對于房主的建設無能為力。2016年3月4日,萊西市安監局曾發函通知萊西城建局和姜山鎮政府,要求盡快處置消除隱患,但至今沒有結果。
據介紹,在高壓線兩側各5米的范圍內,依照規定是不允許有建筑物的。他們最擔心的是,該別墅在高壓線下建設并且將線埋進墻里,一旦電線的絕緣膠皮出現破損發生漏電事故,就會造成人員傷亡,而高壓線路即使有絕緣膠皮,人員也不能靠近,否則會發生危險,對此情況,他們供電公司也萬分著急,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當時沒有斷電,這些人作業施工是極其危險的,我們把危險告知對方了,但對方就是不聽。”萊西供電公司的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整個施工中沒出安全事故實屬僥幸。
■別墅主人 先“買”的地,高壓線影響建樓 建設別墅的地塊原本屬于西李權莊村,是由該村的一位喬姓村民向村里交了2萬元取得的,之后該村民又將土地租賃給了姜山鎮北仰嵐嶺村村民張先生,2015年秋天別墅開始建設。
那么為何張先生在高壓線已經建成的情況下蓋樓呢?記者輾轉聯系到了別墅的房主張先生,據其介紹,他花了將近10萬元取得了該地皮后,一直沒有動工建設。高壓線建成后,他擔心再不建設,恐怕這塊地的錢也要不回來了。
張先生認為是高壓線影響了他建樓,“責任不在我這里,我也是一名受害者,如果不這樣做我的錢就白花了,希望旁邊的變壓器及高壓線能夠盡早挪走換個地方。”此外,張先生還表示,當時他買地是村里“允許的”,別人也是這么買地建房的。
■村委 擔心發生意外 叮囑房主關好門 這件事情村委是否知情?記者聯系到西李權莊村村委會主任李峰,據介紹,該地塊是上一任的村委領導班子租賃出去的,張先生不是他們本村村民,具體情況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該別墅所占的面積已經超出了租賃土地的面積,村委方面曾多次阻止,都沒有成功。
一旦高壓線的絕緣膠皮破損發生漏電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遇到下雨、刮大風、打雷更是危險。對此,該村現任村支書李先生也表示,高壓線穿過房屋實在危險,春節期間他們專門聯系過房主,叮囑其將別墅大門封死,不要讓孩子進入別墅,防止意外發生。
■國土所 屬于違法建筑 多次阻止未果 那么,這塊地當初獲得有關部門審批了嗎?萊西市國土資源局姜山鎮李權莊所所長焦建光接受采訪時表示,該地塊屬于農用地,在地塊上建房除了要有規劃部門的許可之外,還要辦理“農轉建”(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該房主這兩樣手續都沒有,屬于違法建筑。據介紹,他們曾多次下發責令停工通知,但對方置之不理,在很短的時間內便將房子建成。到目前為止,他們收集相關資料后,已經移交到土地執法大隊。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萊西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的負責人崔先生,崔先生告訴記者,去年接到反映后他們就去現場進行過調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讓其拆除違法建筑,目前此事已經立案調查,“我們沒有強制執行權,只能一步步走程序,該履行的職責我們都已經履行了。”采訪中崔先生表示,下一步起訴到法院后,由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但目前還沒有到達移送法院的期限,還需要一段時間。文/圖 本報記者 劉鑫 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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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