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濟南5月8日專電(記者 王志) 濟南市政府近日出臺《濟南市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租房住宅租賃期限一次最長5年,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對所有承租家庭檢查1次。
濟南市新出臺的辦法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和使用、社區管理、物業服務、維修養護、資金管理、監督管理等都做出了具體規定。其中,公租房住宅租賃期限一次最長5年,最短1年。具體租期可根據承租家庭收入層次、濟南居住證期限和勞動(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綜合確定。期滿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對承租家庭(單位)的資格進行復審,依據有關規定確定是否續租。
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每季度按照不低于承租家庭戶數30%的比例組織入戶檢查,每年對所有承租家庭檢查1次,及時掌握承租家庭履行合同、家庭狀況變化、房屋使用、室內設備設施狀況等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納入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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