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加強協勤隊伍的建設,萊西市公安局出臺了協勤人員工作紀律“十要十不準”,并且加強協勤人員的管理,舉辦特勤人員培訓班,以便可以更好地處理突發事件。4月27日至28日,萊西市公安局第一期協勤人員培訓班經過為期兩天的緊張學習和實訓圓滿結束。培訓期間,120名協勤人員進行了協勤人員工作紀律、窗口單位服務管理、涉警輿情導控、計算機安全保密等常識學習;開展了警棍、盾牌、手銬、警繩的應用及盤查站位等實戰技能培訓;觀摩了武警中隊的內務秩序建設情況;組織了警姿警容、隊列訓練。培訓過程中,教官嚴格管理、細致講解、嚴格施訓,學員態度端正,服從管理、認真操練,使紀律作風、群眾意識、服務意識和保密觀念進一步提升。
協勤人員工作紀律“十要”
要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要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制止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參加搶險救災,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接受群眾求助;要忠于職守,勤勉盡責,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要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崗工作,不遲到早退、不脫崗;要協助民警參與治安巡邏、設卡值守、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法制宣傳教育、勸解民間糾紛等輔助治安防范工作;要協助民警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以及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輔助交通管理工作;要協助民警參與社區管理、人口管理、特種行業管理等輔助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要協助民警參與信息采集、數據統計、專業技術、后勤服務等輔助警務保障活動;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著裝,統一著制式服裝,佩戴證件、標識和裝備,執勤時可以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要做好公安機關確認的其它輔助性警務活動。
協勤人員“十不準”
不準從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由人民警察擔任的、超越工作職責范圍的工作,不準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及其他有損公安機關形象的行為;不準擅自扣留、收繳當事人的證件和其他物品;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索要單位和個人財物;不準言行粗暴,對待群眾“冷、硬、橫、推”,工作“稀、拉、松”,損害公安機關形象;不準故意刁難、打罵當事人;不準上崗時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濫用、轉借治安聯防器械,不準在公安網上錄入虛假信息或利用公安網查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警務信息,嚴禁接受私人請托幫助查閱、調取、修改公安信息、圖像、資料、數據;不準酒后上崗,酗酒滋事;不準著工作制服從事非勤務活動,不準單獨駕駛警用車輛;不準漂染彩發,留怪異發型,著低胸、露臍等奇裝異服等;協勤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警械、武器;不準佩帶警銜和警用標志。
于良雷 謝浩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