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30日訊(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青島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調整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權實施主體的決定》,決定要求自5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在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據了解,自5月1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重點加強對商圈周邊、主干道周邊、旅游景點周邊、學校周邊及醫院周邊五大區域人行道違法停車治理力度,依法頂格處罰。對于嚴重影響行人安全通行的堅決予以清障;同時,充分利用現有手段,視頻抓拍、人工拍照、粘貼違法通知單等進行查處。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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