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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路上,違停車輛占了人行道。 記者 尹彥鑫
半島都市報4月28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朱夏露) 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調整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權實施主體的決定,該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決定,為了加大違法停車治理力度,保障行人安全和道路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的有關規定,就調整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權實施主體作出決定:
自2016年5月1日起,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權,不再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相對集中行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查處在人行道停放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行政處罰權調整后,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需要修改、廢止的,應當及時啟動相應程序。市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加快停車場規劃建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創新交通管理模式,努力緩解交通擁堵和停車難問題。
28日下午,隨著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也意味著山東省內所有城市的人行道違法停車處罰權都歸交警部門。
市政府發文:
不得在泊位以外
道路上停放車輛 半島都市報4月28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朱夏露) 28日,青島市政府下發《關于加強機動車停放管理的通告》。通告規定了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含人行道,下同)上停放機動車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順向停放在停車泊位內,不得在停車泊位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機動車等內容。
機動車違反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侵占道路的,由市、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城市管理、公安、城鄉規劃、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科學合理設置停車場和停車泊位,提高信息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為機動車停放提供便利。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請廣大市民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通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城管部門
力不從心,違停結案率不足15% “許多車主對我們的罰單置之不理,因此我們的工作也沒收到太大的成效。”火車站聯管辦工作人員介紹。為什么車主對城管的罰單置之不理呢?車主李先生坦言:“一開始,收到城管部門的罰單之后還覺得有點忐忑,但當發現不去處理也不影響審車后,就不把城管的罰單放在心上了,之后見到城管的罰單貼在車上就撕下來隨手一扔。”
自1999年以來,按照省政府批復,本市及各區(市)城管執法部門先后相對集中行使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承擔該項職能以來,嚴格履行執法職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取得了一定執法效果。
但是,因公安部門違章處理系統限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信息無法實現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對接,無法參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做法,要求當事人將違法行為處理完畢方可進行機動車轉移登記和年審,再加上沒有其他有效手段,這使得城管執法部門對實施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但拒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當事人,沒有有效制約措施。
據統計,2012年,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城管執法局對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下達的處罰單共34384件,履行處罰2750件,罰款收繳率約8%。2013年,三區城管執法局共下達處罰單約12200件,履行處罰488件,罰款收繳率約4% 。而2015年至今,全市查處人行道違法停車案件6.8萬多起,但當事人依法接受處罰、順利結案的僅有1萬余起,結案率不足15%,個別區不足5%。
■交警部門
專項整治,還行人一個干凈人行道 青島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本市機動車數量的持續增長,“停車亂”現象日益嚴重,特別是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不斷增加,既造成人行道擁堵、影響行人出行安全,也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在去年迎接全國衛生城市的復審過程中,省測評組在對本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復審的反饋意見中明確指出:“青島市存在機動車停放不規范,機動車輛隨意停放、占壓人行道情況”。因此,必須加大力度解決人行道違法停車問題。
28日,記者到金湖小區走訪調查,司機馮先生對記者說:“我們也不想將車停在人行道上和車位外,但是目前車輛這么多,停車位這么緊張,因此就不會去考慮是不是停在人行道上了,只要能有個地方停車就心滿意足了。”司機陳女士告訴記者。
記者從市車管所了解到,截至目前,島城機動車保有量達到了225.9萬輛,如此多的機動車確實對停車位提出了很大的需求。記者咨詢交警部門得知,他們將繼續進行調研,爭取劃設更多的藍色泊位。同時,5月1日以后,他們將對市民反映強烈的人行道違停區域進行整治,給行人提供一個干凈的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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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條件獲保障房
27戶已追回補貼 半島都市報4月28日訊(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朱夏露) 4月27日上午,青島市審計局局長侯杰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作關于青島市201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截至2016年3月底,通過整改上繳財政資金3.67億元,審減的12.27億元工程價款已全部得到落實;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訂完善制度68項;審計發現的8起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或紀檢部門后,已立案調查3起,有3人被依法依紀處理,其他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運營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關于住房建設資金利息收入311.50萬元未上繳財政的問題。資金已全部上繳。二是關于安居工程財政 補助資金9649.80萬元未及時撥付到位的問題。涉及的市本級、即墨市、城陽區已全部撥付到位。三是關于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獲得了住房保障資格、不再符合保障條件但未及時退出問題。不符合條件的27戶已通過取消資格、追回補貼等措施整改,剩余1戶領取的補貼正在追繳;未及時退出的1戶經濟適用住房已收回,2戶領取的補貼已全部追繳。四是關于前期手續不全即開工建設項目、未履行招標手續問題。提前開工涉及的黃島、膠州等6個區(市),已全部補辦了20個項目的開工手續;未履行招標手續的5個項目,城陽區已立案并對相關的4個項目進行了處罰,高新區要求在后續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履行招標程序。
“三公”經費及會議費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關于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涉及的7個部門單位已組織相關人員細化完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補充了相關證明資料。二是關于費用列支不當問題。涉及的10個部門單位已組織財務人員學習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三是關于違規借用或占用下屬單位及其他單位車輛問題。涉及的6個部門單位已將借用的車輛全部歸還原單位。四是關于在所屬單位及有業務關系的學(協)會列支因公出國境費用等問題。涉及的3個部門單位已修訂完善了本單位財務管理規定,從制度設計上進一步對協會與行政支出范圍進行了界定。五是關于內部預算審批手續不健全問題。涉及的7個部門單位已進一步細化了本單位公務接待費和會議費的相關規定,完善了內部審批流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