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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4月25日消息 為進一步完善多層次工傷保險體系,維護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經前期調研籌劃,近期,青島正式實施建筑業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同舟計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規定,建筑業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同舟計劃”是國家、省根據建筑行業特點、保障建筑業職工工傷保險權益而專門出臺的政策。“同舟計劃”允許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比較大的農民工按照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對于在建工程項目按照剩余工程總造價的1.5‰繳納,但對于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職工,仍按照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據悉,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按照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施工企業,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登記手續。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并在項目開工前一次性撥付給施工總承包單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
建筑業企業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到當地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并申請開通網上申報業務。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建筑業企業可直接在網上辦理參保人員增減手續。另外,為方便工傷職工及時享受到工傷保險權益,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建筑業企業及職工(農民工)可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qdhrss.gov.cn),也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12333了解相關經辦政策。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