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媒體報道的湖南婁底、永州等地推行干部“提前離崗”政策,有的縣給主動申請離開領導崗位的科級干部每月在工資基礎上增加兩三千元的補充待遇一事,人社部新聞發言人表示,各地的相關做法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執行。
“我們也注意到了媒體的相關報道。《公務員法》對公務員的退休有明確的規定,2010年中組部還專門印發了《關于防止縣鄉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的意見》。”李忠提醒,對干部任職年齡和健全退出機制作出了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規定,各地的相關做法應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執行。據《新京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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