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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4月21日消息 今年60歲的梅嶺小區物業保安張克軍,多年來一直堅持做好事。上世紀70年代,手機是人人都稀罕的物件,張克軍在當時撿到一部手機,及時還給了失主。2015年,張克軍在梅嶺小區,再次撿到了一部價值5000元的手機,這一次,他還是選擇了將手機物歸原主。4月11日上午,記者在梅嶺小區見到了張克軍。
張克軍向記者說明當時撿手機的位置
2015年12月份的一天,瑞都社區梅嶺小區內居民王春香顯得特別著急。因為她那部價值5000元的手機丟了。“王女士,我們這邊物業工作人員撿到了一部手機,請您過來認領。”聽到瑞都社區工作人員說手機找到了,王春香趕緊來到物業辦公室。“不錯,這正是我的手機。”王春香一眼就認出了自己的手機。
原來當天,瑞都社區梅嶺小區保安張克軍在小區里巡邏時,撿到了一部蘋果手機,在原地等待失主未果后,就把手機交到了物業辦公室,直到下午,到處找不到手機的失主王春香給自己手機打電話,得知自己手機在物業辦公室,她立即趕到了物業辦公室,拿回了手機之后,她連連感謝保安張克軍。?
17日上午,瑞都社區梅嶺小區保安張克軍在小區里巡邏,撿到手機后,張克軍等了失主好長時間也不見失主來尋找,由于還要工作繼續巡邏,他就把手機交回了物業辦公室,跟物業領導說明了情況。?直到下午,失主王春香才試著給自己的手機打了個電話,沒想到立刻就接通了。物業領導著急地對她說:“都找了您一天了,手機在物業辦公室,趕快來拿。”拿著失而復得的手機,王春香對張克軍一再表示感謝。
出于對張克軍的感謝,王春香拿出了300元錢想表達下心意,可是被張克軍斷然拒絕,“保護小區居民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本就是我們的工作職責所在。撿到手機交還失主,也是我應該做的。”保安張克軍如是說道。
通訊員 孫培格 文 王君莉 實習生 馬玉曉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