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馮海寧
距離4月14日廣州花都區橫潭村一民宅起火造成一人死亡事件已有3天的時間,但一段死者去世前在陽臺火海中呼救的42秒視頻在網上瘋傳,并在線上線下引發廣泛爭議,不少聲音直指視頻拍攝者殘酷冷血,該拍攝者首次回應稱,曾嘗試救火但無能為力。(4月17日《廣州日報》) 這段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引發廣泛關注。廣東消防的官方微博一連多條微博,批評拍攝者殘酷冷血,不應該這樣記錄拍攝他人的死亡。對于確實冷漠、麻木、殘忍的旁觀者理應嚴厲批評,但應該聽聽拍攝者怎么說。從這位拍攝者自述來看,當時他的第一反應并不是馬上拿出手機進行拍攝,而是首先拿起桶和瓢往那個窗戶潑水,但隔太遠了,潑不著。而且,拍攝者與相鄰樓層還隔著一片鐵絲網過不去,即使過去也撬不開死者家的防盜網。
由此來看,一味批評拍攝者冷血似乎有些片面,如果說這位拍攝者有錯,可能問題在于不應該拍攝這個“掙扎的生命”,更不該把這種視頻發到群里。不可否認,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冷漠的旁觀者,但并不是每個旁觀者都是“冷血動物”。實際上,這段視頻以及引發的爭議,更值得我們探討的話題是,在突發事故或事件的現場,應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旁觀者”?
很顯然,首先應該想辦法搶救生命。其次,要反思自己有沒有搶救生命或財產的能力。每個人都應該具備相應的急救常識,如果不知道怎么做最科學,應該及時補上這一“課”。其三,當我們面對事故無能為力時,該怎么做才能合法合情合理,才不會引發爭議和批評?比如能不能拍攝現場視頻作為今后調查處理的證據,這個問題可以深入討論。
筆者認為,消防等職能部門應該對視頻拍攝情況調查清楚再下結論。同時,更應該借機普及相關火災急救常識,讓更多人懂得怎么去搶救火海中的生命,比如第一時間應該干什么、注意什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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