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第十九批853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686個,法人或其他組織167個。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至2016年4月11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十九批共27972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23195名,法人或其他組織4777個。
青島法院結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深入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專項活動。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審查91案89人,立案偵察32案42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9案10人,判處緩刑6案8人,另有37名失信被執行人得知將被以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后主動履行了義務,執結標的額429.5萬元。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1814名,罰款214名231萬元。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2094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944案,另有815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774個,執結標的總額38730.31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法院希望被執行人珍惜自己的聲譽,盡快履行義務。
案例
信息被曝光吃不消,老賴潛伏一年終還款 黃島區居民李某兵與李某系同村發小,且家族關系較親近,倆人從小學到初中均系同班同學。李某從事汽車銷售業,2012年12月,李某分兩次從李某兵處借得人民幣22萬元。借款期滿后,因李某未按期還款,2014年1月,李某兵將其訴至法院,請求李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25萬元。經法院審理判決李某于2014年6月30日前償還李某兵借款本息25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多次督促被執行人李某到庭履行義務,但李某為規避執行,將自己的經營場所及工商登記更換他人名下,而其本人東躲西藏,一直不履行。鑒于被執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黃島法院決定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報紙、電視臺對其進行曝光。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開始李某沒當回事,但坐飛機乘高鐵被拒,住賓館受阻,辦理銀行貸款不受理。李某外出聯系業務只好自己駕車,住宿也只能住個體的。但隨著李某業務需求的增加,李某身體漸漸吃不消了,開車勞累不說,既不安全也不方便。2015年12月,潛伏一年之久的李某終于拖不下去了,主動打電話聯系執行法官,要求盡快履行判決義務。并懇求執行法官盡快將其“失信帽”摘掉。該案得到圓滿執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