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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從9日起,全市將集中開展為期1個月的農貿市場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據悉,此次農貿市場交易秩序集中整治行動是全市消費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之一,由市工商局總牽頭,在為期1個月的時間里,對全市范圍內的農貿市場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進行集中整治。重點整治以下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銷售失效或變質的商品;銷售的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銷售中缺斤少兩;收取消費者價款后,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商品過度包裝,造成商品本身重量不足等不法行為。
集中整治行動期間,將約談重點農貿市場的開辦單位,強化市場開辦單位第一責任機制,督導市場開辦單位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推行市場監管公示機制,在市場醒目位置懸掛監督提示牌、消費警示牌和監管公示欄;實施嚴管重罰機制,對發生整治重點所列行為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并納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情節惡劣的依法依規吊銷營業執照;建立部門聯動執法監管機制,定期組織對農貿市場、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等經營場所開展聯合檢查;實施市、區(市)兩級督導機制,成立農貿市場集中整治行動督查組,分區包片,明察暗訪,現場督導;推行消費體驗暗訪機制,由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市場監管部門代表、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以及消費維權志愿者代表,針對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商品質量、環境衛生、公平交易、糾紛調解等方面,以普通消費者名義進行購物體驗暗訪,及時發現問題,促進整改。
此次農貿市場交易秩序集中整治行動旨在徹底根治農貿市場缺斤短兩、欺客宰客等消費頑疾,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公平有序、和諧穩定的消費市場環境。
(記者 李沛)
五類重點打擊行為
行為1 銷售失效或變質的商品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銷售失效或者變質的商品是本次農貿市場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業內人士介紹,銷售失效或變質的商品在農貿市場商販的銷售行為中或多或少存在,蔬菜和水果屬于生鮮商品,保質期較短,有不法商販為了牟利將過期或變質的商品摻在新鮮的商品中進行銷售。市民李女士向記者介紹了自己購物中的經歷,她在東部某農貿市場花14元購買了菠蘿一個,從外觀看這個菠蘿非常新鮮,并且沒有任何瑕疵,商販將菠蘿削皮后包裝好給了李女士,但李女士回家后才發現,菠蘿里面已經全部發黑,李女士只好自認倒霉。
行為2 銷售的商品以假充真 “以假充真”也是在農貿市場的銷售中存在的問題。有市民向記者介紹,很多蔬菜商販會在柜臺上為黃瓜、土豆、芹菜等品牌打上廣告,例如只是普通的芹菜,部分蔬菜商販卻在標牌中寫上某地產的芹菜,此外還有部分水果,只是普通的國產水果,但是被介紹成為進口水果,并且因此會賣出更高的價格。
行為3 銷售中缺斤少兩 農貿市場缺斤少兩主要表現在攤主在稱重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消費者挑好的蔬菜交給商販稱重后,個別不法商販通過在秤上做手腳,使得商品重量大于實際重量,不法商販通過這個重量差謀利,這也是商品銷售中存在的缺斤少兩的問題。市民王女士曾經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她在家附近的農貿市場購買草莓,稱重完之后顯示的是一斤半,但她覺得實際重量并沒有那么多,到家附近的公平秤上稱重發現,確實比攤主所報的重量少了二兩。
行為4 不按約定提供商品 消費者想買的是這種商品,但最后買到的卻是另外一種商品。類似這種不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行為也是本次農貿市場消費秩序整治的重點打擊行為。據介紹,不按約定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行為主要表現在,很多農貿市場蔬菜攤由于銷售蔬菜品種較多,消費者選定品種后,由商販進行配貨,商販在這一過程中會將一些品質較差的蔬菜混入商品中,消費者很難察覺。
行為5 商品過度包裝 盡管蔬菜瓜果不存在像節日禮盒一樣過度包裝的行為,但在包裝上也給了不法商販牟利的空間。例如有個別海鮮商販使用重量比較大的塑料袋,等待消費者選定好海鮮后,直接將塑料袋裝上海鮮,然后將塑料袋和海鮮一起稱重,有的僅塑料袋的重量就達到二三兩。此外,還有商販在螃蟹腿上綁著十分吸水的橡皮筋,即便在稱重時不使用塑料袋,吸水后的橡皮筋重量也十分驚人。
兩個近期查處案例 南山市場攤位欺詐被取締 2016年3月26日,河南開封周先生來青旅游,返程時在南山市場一廳海貨1035攤位購買鮮活龍蝦裝箱時被“掉包”為冷凍龍蝦,且份量不足原來的一半。接到周先生投訴后,市工商局會同市北區市場監管局迅速展開調查。經查實后,市北區市場監管局當晚責令該業戶向周先生道歉,退款358元,并給予三倍賠償。為了嚴懲欺詐消費者違法行為,維護良好消費秩序,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 《青島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對該攤位業戶做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
據悉,全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農貿市場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存在缺斤短兩、欺客宰客、哄抬物價、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為的經營者依法從重處罰,對市場開辦單位予以曝光,努力營造公平有序、和諧穩定的消費市場環境。
賣“皮筋蟹”商家被罰2萬元 近期,市北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南山市場內的秤具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金海象食品配送中心和江海洋魚行兩家商戶的秤具有問題,均加裝了能夠控制短斤少兩的軟件。 “這種秤俗稱 ‘鬼秤’,屬于嚴查的對象。 ”執法人員介紹。根據《山東省計量條例》第十六條“使用計量器具不得有加裝作弊裝置或者利用計量器具作弊”的規定,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這兩家商戶做出罰款20000元的處罰決定。無獨有偶,在南山市場鑫鵬程漁行,秤倒是準了,賣的貨卻被動起了手腳。一名消費者在此買了3斤螃蟹,回家后才發現,每只螃蟹上都綁著厚厚的橡皮筋,把這些橡皮筋拆下來一稱,足足有7兩!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登州路市場監督管理所來到該攤位,檢查了進貨臺賬,查驗了所售水產品。在工作人員指出主要問題后,該店負責人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愿意按照規定給予賠償,并被罰款1500元。